近日,人社部公佈了《關於支援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明確了4項支援政策。其中最吸引眼球的,也是引起最大議論的就是支援和鼓勵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新創業,保留人事關係三年,並且離崗創業期間保留基本待遇——也就是留職不停薪。
具體政策是:
1 創業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
對於離崗創新創業的,意見明確:
事業單位專技人員離崗創新創業,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係。離崗創業期間依法繼續在原單位參加社會保險,工資、醫療等待遇,由各地各部門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結合實際確定,達到國家規定退休條件的,應當及時辦理退休手續。
創業企業或所工作企業應當依法為離崗創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用,離崗創業人員發生工傷的,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離崗創業期間非因工死亡的,執行人事關係所在事業單位撫恤金和喪葬費規定。
2 挂職或參與合作可得開發利益
事業單位選派專業技術人員到企業挂職或者參與項目合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與專業技術人員變更聘用合同,約定崗位職責和考核、工資待遇等管理辦法。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企業應當約定工作期限、報酬、獎勵等權利義務,以及依據專業技術人員服務形成的新技術、新材料、新品種以及成果轉讓、開發收益等進行權益分配等內容。
3 取得成績可用來評職稱
支援和鼓勵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到與本單位業務領域相近企業、科研機構、高校、社會組織等兼職,或者利用與本人從事專業相關的創業項目在職創辦企業。
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兼職單位的工作業績或者在職創辦企業取得的成績可以作為其職稱評審、崗位競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據。
4 彈性工作時間
事業單位根據創新工作實際,可探索在創新崗位實行靈活、彈性的工作時間,便於工作人員合理安排利用時間開展創新工作。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應當向在創新崗位做出突出成績的工作人員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