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市工商整治消費侵權 7類網購品不再無理由退貨

2017-03-02 08:55:51 來源:大眾網 作者:王鴻鈞 責任編輯:王雪 字號:T|T
摘要】2017年臨沂將強化網路市場監管,深入開展網路市場監管專項行動,對不履行網購七日無理由退貨等消費侵權行為進行專項整治。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佈的《網路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3月15日起施行,暫行辦法明確了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範圍,同時,網路商品銷售者有三種情形之一的,辦法將依規對銷售者予以處罰。記者從市工商部門獲悉,今年臨沂將強化網路市場監管,深入開展網路市場監管專項行動,對不履行網購七日無理由退貨等消費侵權行為進行專項整治。

  網路商品銷售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辦法將依規對銷售者予以處罰:未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擅自以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為由拒絕退貨,以消費者已拆封、影響商品完好為由拒絕退貨的;自收到消費者退貨要求之日起超過十五日未辦理退貨手續,或者未向消費者提供真實、準確的退貨地址、退貨聯繫人等有效聯繫資訊,致使消費者無法辦理退貨手續的;在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超過十五日未向消費者返還已支付的商品價款的。

  辦法明確了不適用退貨的商品範圍和商品完好標準、退貨程式、監督檢查、法律責任等,讓權利和責任更明確、具體,讓執法部門對市場主體的監管有規可循、有法可依。市工商部門指出,今年將強化網路市場監管,加大《網路交易管理辦法》等宣傳力度,組織對網路交易平臺落實法定責任情況進行專項調研,開展以網路交易平臺和規模較大電商為重點的網路經營者約談和誠信經營倡議活動,指導他們認真履行法定責任,依法合規經營。加強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深入開展網路市場監管專項行動,堅決打擊網路商標侵權和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網路市場違法案件,著力解決事關網路市場健康發展和消費者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繼續保持打擊消費侵權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對不履行網購七日無理由退貨、洩露消費者個人資訊、售後維修問題、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問題、經營者不履行“三包”責任等消費侵權行為進行專項整治,集中查處一批消費侵權案件並公開曝光。

  7類網購商品不適用於7日內無理由退貨規定

  根據辦法,4類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包括:消費者定做的商品;鮮活易腐的商品;線上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電腦軟體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此外,還包括3類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可以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的商品:拆封後易影響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後易導致商品品質發生改變的商品;一經激活或者試用後價值貶損較大的商品;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相關連結商品何為“完好”何為“不完好”

  3月15日起將施行的《網路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規定了商品完好的一般性標準和三大類商品“不完好”的判定標準。

  辦法指出:商品能夠保持原有品質、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標標識齊全的,視為商品完好。消費者基於查驗需要而打開商品包裝,或者為確認商品的品質、功能而進行合理的調試不影響商品的完好。

  對超出查驗和確認商品品質、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導致商品價值貶損較大的,視為商品不完好。具體判定標準如下:(一)食品(含保健食品)、化粧品、醫療器械、計生用品:必要的一次性密封包裝被損壞;(二)電子電器類:進行未經授權的維修、改動,破壞、塗改強制性産品認證標誌、指示標貼、機器序列號等,有難以恢復原狀的外觀類使用痕跡,或者産生激活、授權資訊、不合理的個人使用數據留存等數據類使用痕跡;(三)服裝、鞋帽、箱包、玩具、家紡、家居類:商標標識被摘、標識被剪,商品受污、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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