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微信群中流傳“市面上用來泡茶的幹玫瑰花,有八成被硫磺熏過”,報道稱,被硫磺熏蒸過的玫瑰花,會有部分因氧化形成的二氧化硫附著在玫瑰花上,進入人體後可形成亞硫酸鹽,長期喝被熏過的玫瑰花會危害身體健康,有致癌的風險。日前,食藥監總局發佈2017年第3期《食品安全風險解析》,組織有關專家解讀。
根據衛計委公佈的藥食同源原料目錄,玫瑰花既屬於中藥材也屬於食品。在2015年版《中國藥典》中,玫瑰花為薔薇科植物玫瑰Rosa rugosa Thunb.的乾燥花蕾。春末夏初花將開放時分批採摘,及時低溫乾燥而得。具有行氣解鬱,和血,止痛。用於肝胃氣痛,食少嘔惡,跌撲傷痛效果等。
玫瑰花作為食品屬於代用茶。《中華人民共和國供銷合作行業標準 代用茶》GH/T 1091-2014中對代用茶定義為:採用除茶(Camellia sinensis L.O.kunts)以外、由國家行政主管部門公佈的可用於食品的植物芽葉、花及花蕾、果(實)、根莖等為原料,經加工製作、採用類似茶葉沖泡(浸泡或煮)的方式,供人們飲用的産品。
據了解,玫瑰花屬於GB2760食品分類系統中的茶製品(包括調味茶和代用茶)類,按照規定該類産品中不允許使用硫磺進行熏蒸。用硫磺熏蒸玫瑰花的行為屬於食品添加劑的違法使用,監管部門應該加強監管。但同時也要考慮到硫本身是自然界的元素之一,玫瑰花作為食品也有可能有一定來自於自身或者環境的二氧化硫殘留本底,因此需要結合生産過程中的監督管理確定是否有違法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
資料顯示,硫磺是我國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對食品具有漂白、防腐等功能。按照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的規定,硫磺允許用於熏蒸水果幹類、蜜餞涼果、幹制蔬菜、經表面處理的鮮食用菌和藻類、食糖、魔芋粉等食品類別。被硫磺熏蒸過的食品,允許有一定的二氧化硫殘留,上述允許熏蒸的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殘留量從100mg/kg到900mg/kg不等。
專家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0增補本中規定:除11種中藥材(山藥、牛膝、粉葛、天冬、天麻、甘遂、天花粉、白及、白芍、白術、黨參)工藝上必須用二氧化硫熏蒸的,其殘留量不得超過400mg/kg外,其他未經熏蒸但考慮到本底存在的中藥材及飲片,其二氧化硫殘留量規定不得超過150mg/kg。FAO/WHO也規定“草藥及香料中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得超過150mg/kg”,因此,玫瑰花如作為藥材,應符合150mg/kg這一限量標準。
此外,玫瑰花作為食品雖然在加工過程中不允許使用硫磺熏蒸,但是由於玫瑰花存在本底帶入二氧化硫的因素,行業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供銷合作行業標準 代用茶》 GH/T 1091-2014標準。目前,玫瑰花作為代用茶還沒有統一國家標準來限定二氧化硫的含量。
專家介紹,食品中無論使用硫磺還是亞硫酸鹽類作為食品添加劑,最終都會以殘留二氧化硫的形式存在於食品中,人體通過食用含有殘留二氧化硫的食品而攝入二氧化硫。二氧化硫進入體內後生成亞硫酸鹽,並由組織細胞中的亞硫酸氧化酶將其氧化為硫酸鹽,通過正常解毒後最終由尿排出體外,因此少量的二氧化硫進入機體可以認為是安全無害的。
根據國際權威的食品添加劑風險評估機構JECFA(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聯合食品添加劑專家委員會)的安全性評價認為,二氧化硫的每日允許攝入量(ADI)為0.7 mg/kg bw。因此,以體重為60公斤左右的成年人為例,即使終其一生每天都食用含有二氧化硫殘留的食品,只要每天攝入體內的二氧化硫不超過42 mg就應該是安全的。
專家認為,從生産的角度,使用硫磺熏幹玫瑰花,會造成顏色漂白而變淺,並有二氧化硫的氣味,後期還要除味、加香。這樣造假成本會增加很多。但如果有證據證實確實用硫磺熏玫瑰花,則應按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處理。二氧化硫若攝入過量,會破壞消化道和呼吸道,使器官的黏膜受損,並産生噁心、嘔吐等胃腸道症狀;長期過量攝入二氧化硫則會引起慢性中毒,破壞人體內酶活力,影響對鈣的吸收。
因此,專家建議消費者不要過分追求産品的外觀特性,應理性購買食品。不要過度追求食品的感官特性,應該從科學和自然的角度去理解食品成分和感官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