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加強保護歷史建築 不在集中地建高層

2017-09-22 13:48:37 來源:新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住房城鄉建設部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加強歷史建築保護與利用,做好歷史建築的確定、掛牌和建檔,最大限度發揮歷史建築使用價值,不拆除和破壞歷史建築,不在歷史建築集中成片地區建高層建築。

  住房城鄉建設部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加強 歷史建築保護 與利用,做好歷史建築的確定、掛牌和建檔,最大限度發揮歷史建築使用價值,不拆除和破壞歷史建築,不在歷史建築集中成片地區建高層建築。

  通知指出,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重視 歷史建築保護 工作。加強歷史建築的保護和合理利用,有利於展示城市 歷史風貌 ,留住城市的建築風格和文化特色,是踐行新發展理念、樹立文化自信的一項重要工作。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歷史建築的保護和利用工作,既要保護古代建築,也要保護近代建築,既要保護單體建築,也要保護歷史文化街區和城鎮格局。

  通知要求,一是要做好歷史建築的確定、掛牌和建檔。要加快推進歷史建築的普查確定工作,多保多留不同時期和不同類型的歷史建築。要注重城市近現代建築遺産的保護,做到應保盡保。建立 歷史建築保護 清單和歷史建築檔案,對歷史建築予以掛牌保護。

  二是要最大限度發揮歷史建築使用價值。支援和鼓勵歷史建築的合理利用。要採取區別於文物建築的保護方式,在保持歷史建築的高度、體量、外觀、風貌等特徵基礎上,合理利用,豐富業態,活化功能,實現保護與利用的統一,充分發揮歷史建築的文化展示和文化傳承價值。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歷史建築的保護和利用。鼓勵各地開展 歷史建築保護 利用試點工作,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同時探索建立 歷史建築保護 和利用的規劃標準規範和管理體制機制。

  三是不拆除和破壞歷史建築。各地應加強對歷史建築的嚴格保護,嚴禁隨意拆除和破壞已確定為歷史建築的老房子、近現代建築和 工業遺産 ,不拆真遺存,不建假古董。

  四是不在歷史建築集中成片地區建高層建築。在歷史文化街區以及其他歷史建築集中成片地區,禁止在對其 歷史風貌 産生影響的範圍內建設高層建築和大洋怪的建築。新建建築應與歷史建築及其歷史環境相協調,保護好歷史建築周邊地區的歷史肌理、 歷史風貌 ,嚴格按照保護規劃要求控制建築高度。

  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各地在2017年底前上報通知的落實情況並將適時組織督查。(記者 尚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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