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冬季大氣治污的重磅手段出爐了。8月24日,環保部公佈了《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根據方案目標,今年10月至明年3月,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簡稱“2+26”城市)要全面完成《大氣十條》考核指標,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數同比下降15%以上。
關鍵詞 目標
北京PM2.5平均濃度要同比下降25%
攻堅方案的主要目標,是全面完成《大氣十條》考核指標。今年10月至明年3月,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的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數同比下降15%以上。
其中,北京市PM2.5平均濃度要同比下降25%,重污染天數同比下降20%;天津市PM2.5平均濃度要同比下降25%,重污染天數同比下降20%;保定市PM2.5平均濃度要同比下降22%,重污染天數同比下降20%;廊坊市PM2.5平均濃度要同比下降18%,重污染天數同比下降15%。
在今年10月底前,“2+26”城市所有327個區縣要全部建成包含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臭氧等六項參數在內的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點,其中,縣(市)建成2個以上,區建成1個以上。
監測站點建成後,將實時對外發佈資訊,所有站點原始監測數據實時上傳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所有的數據將以縣(市、區)為單位進行排名,排名結果向社會公開。同時,嚴厲打擊監測數據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干擾監測數據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關鍵詞 減排
1、淘汰類“散亂污”企業9月底全取締
“散亂污”企業是大氣治理的重中之重。攻堅方案中明確表示,對已經核實的量大面廣“散亂污”企業,本著“先停後治”的原則,區別情況分類處置。其中,涉大氣污染物排放列入淘汰類的,一律於今年9月底前依法依規關停取締,做到“兩斷三清”,即斷水、斷電、清除原料、清除産品、清除設備,實行挂賬銷號,堅決杜絕已取締“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和死灰複燃;列入整合搬遷至合規工業園區的,按照發展規模化、現代化産業的原則,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
同時,要統籌開展“散亂污”企業集群綜合整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開展拉網式全面排查,實行動態更新和臺賬管理,今年10月1日起,凡存在瞞報漏報涉大氣污染物排放“散亂污”企業集群的,納入環保督察問責。
2、北京等四市徹底清散煤
攻堅方案要求嚴格控制煤炭消費量,今年北京市壓減煤炭消費量260萬噸、天津市260萬噸、河北省600萬噸以上。
對於散煤,今年10月底前,“2+26”城市要完成以電代煤、以氣代煤300萬戶以上。其中,北京市的任務是30萬戶。北京、天津、廊坊、保定四市10月底前要完成“禁煤區”建設任務,將散煤徹底“清零”。此外,已經完成以電代煤、以氣代煤的地區,應將其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一律不得燃用散煤,要防止散煤復燒。
全面排查燃煤鍋爐,對燃煤鍋爐、茶水爐、經營性小煤爐、煤氣發生爐等繼續開展拉網式全面排查,確保無死角、無盲區,排查出的燃煤鍋爐、煤氣發生爐要建立管理清單和臺賬。對於燃煤小鍋爐,要進一步擴大淘汰範圍。在今年10月底前,北京市城六區及南部平原地區實現無煤化,其他區建成區全部淘汰35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全市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清零”。同時,要全面完成燃煤小鍋爐“清零”任務,北京市要淘汰1500台。
3、10月底前VOCs治理未完成依法停産整治
揮發性有機物VOCs也是一項重要的治理任務。攻堅方案提出,要推進重點領域VOCs治理任務,從今年7月1日起,推進醫藥、農藥等化工類,汽車製造、機械設備製造、傢具製造等工業涂裝類,包裝印刷等行業VOCs綜合治理,在10月底前,各地基本完成整治工作,未完成治理改造的企業,依法實施停産整治,納入各地冬季錯峰生産方案。其中,北京市完成VOCs治理任務300家。
4、北京10月起禁止銷售普通柴油
大貨車一向是污染源排放“大頭”。攻堅方案明確,要嚴查貨車超標排放行為,各地要建立對柴油車等高排放貨運車輛的全天候、全方位管控網,確保公路貨運車輛達標排放。今年12月底前建成互聯互通、共管共用的遙感監測網路,全面篩查超標排放車輛。
另外,從今年10月起,各地應在貨車通行主要道路、物流貨運通道、進京主要卡口等,每天開展綜合執法檢查。北京市已要求9月21日起,外埠國Ⅲ柴油貨車全天禁止在六環路上及以內道路通行。同時,方案規定北京今年10月1日起禁止銷售普通柴油和低於國六標準的車用汽柴油。
5、有條件城市全時段禁售禁放煙花
攻堅方案提出,各個城市要制定煙花爆竹禁放限放嚴控方案,明確春節期間限放區域和允許燃放時間,有條件的城市建成區內要全時段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北京擬將五環路以內(含五環路)區域設為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五環路以外地區,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維護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劃定禁止和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關鍵詞 預警
28個城市統一預警分級標準
攻堅方案表示,“2+26”城市要統一預警分級標準,從嚴從高啟動預警響應。當預測發生前後兩次重污染過程,但間隔時間未達到解除預警條件時,應按一次過程從嚴啟動預警。同時,空氣品質監測空氣污染指數已經達到重度污染及以上級別且預測未來12小時不會有明顯改善時,要根據實際情況儘早啟動或升級預警級別。
各預警級別減排措施也要統一。在今年10月1日前,各地要以污染源排放清單為基礎,逐個排查行政區域內各類污染源,摸清污染排放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可行的減排措施。工業企業實施“一廠一策”,盡可能採取停産或限産(整條生産線停産)等方式實現應急減排,鼓勵産能嚴重過剩行業在採暖季實施錯峰生産,一般産能過剩行業以月或兩月為單位實施輪流錯峰生産。
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要實現全社會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VOCs在藍色預警時減排比例達到5%;全社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等在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時減排比例分別達到10%、20%和30%以上,揮發性有機物VOCs減排比例分別達到10%、15%和20%以上的量化要求。
此外,要統一區域應急聯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各地級及以上城市要將區域應急聯動措施納入應急預案。在重污染天氣高發時段,當預測區域內連片多個城市空氣品質達到啟動橙色及以上預警級別時,環保部將基於區域會商結果,通報預警資訊。各相關城市要及時發佈相應級別預警,啟動區域應急聯動機制,採取有效應急減排措施。
關鍵詞 問責
空氣品質持續“爆表”將被約談
今年是《大氣十條》第一階段目標的收官之年。2016年秋冬季以來,區域先後多次發生重污染天氣過程,影響範圍大、污染程度重、持續時間長,成為人民群眾的“心肺之患”,也大幅抵消了前期改善成果。特別是受今年1月和2月重污染天氣影響,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上半年PM2.5平均濃度同比增長5.4%,是2013年以來首次出現不降反升的情況。
攻堅方案指出,環保部將每月向空氣品質改善幅度達不到時序進度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城市和區縣下發預警通知函;對每季度空氣品質改善幅度達不到目標任務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或空氣污染指數持續“爆表”的城市和區縣,公開約談當地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未能完成終期空氣品質改善目標任務或重點任務進展緩慢的城市和區縣,嚴肅問責相關責任人,實行區域環評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