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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炎夏日,每天頂著個高溫來上班,除了每月能多個200元高溫費,貌似也沒啥額外的驚喜了……
可就這200元錢,遇上一些無良的老闆,還要想方設法的剋扣。
這不正好暑假了,家裏有孩子的,難免要請個幾天年假帶孩子滿世界去轉轉。比如週到君就打算月底請幾天年假的。
那麼,問題來了。你説,我請假的這幾天,單位會不會扣我的高溫費啊?一個月200元,按21.75天的工作時間計算……休一天扣九元二角?休個十天,一張“毛爺爺”就沒了!隨便去論壇裏逛逛,發現跟週到君有同樣疑慮的小夥伴還挺多的。
既然有疑問,那麼咱們現在就好好搞清楚吧。
休年假要扣高溫費?
根據上海市人社局發佈的《關於做好本市夏季高溫津貼發放工作的通知(滬人社綜發〔2016〕23號)》:
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
按照規定,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的。所以,從這個角度出發,對於沒有正常出勤的員工,原則上是可以按照月平均工作日21.75天折算的:
200÷21.75≈9.2元
簡單的打個比方説,你請一天事假,單位較真的話,是可以扣你9.2元高溫費的。因為請事假企業可以不發工資,包括高溫費。
與事假同理的還有:婚假、喪假、探親假或病假。
根據《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
●勞動者在依法享受婚假、喪假、探親假、病假等假期期間,企業應當按規定支付假期工資。
●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為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正常出勤月工資,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哪些假不扣高溫費?
那麼,是所有的假都要扣高溫費嗎?
當然不是。
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此外,根據有關規定,在分別計算依法參加社會活動工資、隔離觀察期間工資、陪産假工資、産前檢查工資等項目時,也是按“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支付,即也不可扣除高溫津貼。
總結一下——
可以按天折扣高溫費的假期包括:
●事假、病假、婚假、喪假、探親假……
不能扣除高溫費的假期包括:
●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的;
●男方依法享受陪産假期間;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産前檢查;
●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的期間;
●在採取公共衛生預防控制措施時,勞動者疑似患傳染病或者病原攜帶者的密切接觸者,經隔離觀察後排除的期間。
規定儘管如此,但高溫津貼畢竟是一種按月發放的福利。企業在操作上應儘量體現人性化,即使請幾天病事假,也不必太過較真。在實務操作上,人性化的企業一般也不會扣除相應的高溫費。
本文特別鳴謝週到君社保智囊團成員上海市勞動保障學會勞動法專業委員會委員周斌、上海市法學會勞動法研究會理事張佶的專業指導。
原標題:休1天年假扣9.2元?不是所有假都能扣高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