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減災委辦公室常務副主任、民政部救災司司長、國家減災中心主任龐陳敏今日表示,結合救災工作實際和近年來物價增長的因素,中央財政將在颱風和其他各類災害應急救助補助實行統一標準,並大幅提高補助;對在救災資金使用上出現問題的,進行堅決糾正、嚴肅查處、絕不姑息,確保救災資金用到受災群眾身上。
民政部今日上午舉行第三季度例行新聞發佈會,通報今年上半年民政重點業務工作進展和下步工作安排;今年主汛期以來全國的災情和民政救災工作情況,以及2016年因災倒損民房恢復重建工作情況等,並答記者問。
會上,有記者提問,今年5月份,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大幅度提高中央救災補助標準,能否具體介紹一下此次提標相關情況?下一步如何保做好救災資金管理的科學性和規範性?
龐陳敏表示,中國對自然災害生活救助實行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地方黨委政府承擔自然災害社會救助的主體責任,中央是發揮統籌指導和支援的作用。,分別是:災害應急救助、因災遇難人員家屬撫慰金、過渡期生活救助、因災倒損民房恢復重建、旱災臨時生活困難救助以及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等。
他介紹説,此次中央財政自然災害生活補助資金提高幅度比較大,基本上都是翻倍,由受災地區政府統籌安排用於受災群眾生活保障,今年已經按照新的補助標準補助地方。另外,他還談到,救災資金是受災群眾的救命錢,地方各級都要加大救災資金的投入力度,並且要從四個方面要做好指導和監督。
一是強化地方政府的主體責任。督促落實地方承擔起自然災害救助的主體責任和救災資金的分級負擔的責任,加大地方的資金投入。
二是支援地方黨委政府統籌使用好各級政府投資使用的資金和社會捐贈資金。強化精準救助,所有的救災資金跟災情相關,要指導各地民政部門強化災情統計,及時準確統計核查和上報災情,摸清受災群眾的底數和需求,要求底數清、情況明、到戶、到人。
三是救災工作的標準化。要讓受災群眾知道受災了大概能夠得到多少救助,倒房補助和過渡期生活救助等均要有具體的標準、具體的程式,便於接受社會監督,不至於使用出現問題。
四是要強化監督和責任追究。要配合省級監察部門,建立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制定標準,同時也要強化配合審計監察部門包括社會監督。要加強災情的核查,對虛報、瞞報災情要按規定問責。同時也要求地方黨委政府,對在救災資金使用上出現問題的,進行堅決糾正、嚴肅查處、絕不姑息,確保救災資金用到受災群眾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