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退養老金漲至月均3770元
每人平均漲197元/月,明天補發到位;最低工資標準漲至2000元/月,增110元
北京市2017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方案昨日發佈。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準將由目前的3573元/月,提高到每月3770元。
此次調整針對北京市2016年底前退休、退職、退養的企業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調整從今年1月開始補發,將於7月15日發放到廣大企業退休人員手中。
每人每月普漲50元
目前,北京市養老金的平均水準為3573元/月,調整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準將提高到每月3770元。
今年為退休人員增加養老金,採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相結合的方式。定額調整,就是首先給每個退休人員普惠式增加一定數額的退休費,每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都將增加50元。
同時,按照“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徵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徵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待遇偏低適當多加錢
今年,北京市的上調方案延續了對低收入群體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照顧的做法。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這是為了保障待遇水準偏低的人員能夠適當多增加基本養老金,以及體現中華民族愛老、敬老的優秀傳統。
北京市將退休人員2016年年底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由高到低劃分三檔,5073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3573元(含)-5073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3573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同時,如果退休人員按照每檔的標準發放後還低於下一檔調整後水準的,將進行差額補足。如調整前養老金水準為3573元以下的,調整後低於3633(3573+60)元的,補足到3633元。
對在2016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按照上述辦法調整後,再次享受到四個檔次的傾斜。即65至6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70至74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75至79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55元;8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 追訪
事業單位人員養老金7月發到位
今年北京市繼續同步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養老待遇。對2016年底前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也將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于7月底前發放到位。
此外,北京市今年繼續單列調整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此次調整仍按往年辦法,以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調整,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5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20元。
在上述兩檔標準的調整基礎之上,他們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本次調整普遍增加385元至415元/月。
此外,保證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原工商業者、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調整後不低於全市養老金的平均水準。按照定額、繳費年限增加基本養老金和按絕對額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上述人員基本養老金低於調整後全市養老金平均水準3770元/月的,補足到平均水準。
同時,在2016年底之前已經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
■ 看點
北京市人社局昨日發佈相關待遇標準調整方案,除了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工傷保險定期待遇、企業最低工資標準與失業保險金,以及最低工資標準也將集中調整。
1 最低工資標準每月上漲至2000元
北京市人社局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今年,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由目前的每月1890元調整為2000元,增加110元。本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自2017年9月1日起執行。
同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21元提高到每小時22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49.9元提高到每小時52.6元。
2 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均提高50元
自2017年1月1日起,北京市全市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50元。基礎養老金由每人每月5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60元;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由每人每月425元提高到475元。此次調整從今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在7月底之前發放到位。
3 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月每人平均達4387元
根據傷殘等級,一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335元,二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315元,三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295元,四級傷殘每人每月增加275元。由現行平均每人每月4099元調整到4387元,平均每人每月增加288元。
調整供養親屬撫恤金。工亡人員供養親屬撫恤金的調整,每人每月增加175元。由現行平均每人每月1994元調整到2169元。
調整工傷人員生活護理費。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護理費每人每月增加310元,調整到3853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每人每月增加248元,調整到3082.4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護理費每人每月增加186元,調整到2311.8元。由現行平均每人每月2548元調整到2770元,平均每人每月增加222元。
調整五、六級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用人單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級工傷人員,用人單位應當為其增加傷殘津貼,每人每月增加額不得低於170元。(記者 吳為 製圖 許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