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柏林6月30日電 德國聯邦議院30日以投票表決的方式通過了在該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案。今後,德國的同性伴侶將可以登記結婚,並擁有領養子女的權利。
在經歷了激烈的辯論後,德國聯邦議院當天以393票支援、226票反對、4票棄權通過了這一被稱作“讓所有人都能結婚”的法案。
在此之前,德國允許同性伴侶結為所謂“民事結合”關係,但不享有領養子女等權利。曾長期反對將這一法案訴諸聯邦議院(即德國議會兩院中的眾議院)表決的德國總理、執政黨基民盟主席默克爾本週出人意料地為這一表決開了綠燈。
但在30日的表決中,默克爾本人作為聯邦議院議員投下了反對票。在解釋自己這一決定時,默克爾表示,對她而言,德國《基本法》當中規定的婚姻就是指男性和女性的結合,但她同時確信,德國已經具備完全接納同性婚姻伴侶的可能性。
在本次表決中,德國聯邦議院中的社民黨、左翼黨和聯盟90/綠黨等黨團均投了贊成票。政治立場偏保守的基民盟/基社盟黨團領袖則事先表示,對表決不預設立場,該黨議員可自由投票。最終基民盟/基社盟黨團有約四分之一的議員投了贊成票。
當天清晨,大批LGBT非異性戀人士冒雨聚集在柏林總理府前,力挺同性婚姻合法化。當表決通過的消息傳來,柏林勃蘭登堡門等地標前的同性婚姻支援者開始慶祝。
目前,全球範圍內有20多個國家允許同性婚姻。據德國電視一台報道,在德國之前,歐洲國家中相繼已有荷蘭、比利時、挪威、瑞典、葡萄牙、冰島、丹麥、法國和英國(除北愛爾蘭外)、盧森堡和芬蘭等國將同性婚姻合法化。在天主教影響力較大的西班牙和愛爾蘭,現在也允許同性婚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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