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北京6月21日訊(記者韓秉志)記者今日從民政部獲悉:民政部辦公廳日前印發《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資訊公開辦法(試行)》和《民政部彩票公益金項目督查辦法(試行)》,明確要求加強資金使用監管,每年6月底前向社會公佈資金使用情況。
根據《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資訊公開辦法(試行)》,公益金使用堅持“誰使用、誰分配、誰管理、誰公開”原則。各級民政部門、各申報公益金項目預算的民政部門內設機構和直屬單位(以下簡稱項目單位)是公益金使用管理資訊公開的責任主體。
辦法要求,各級民政部門、項目單位應當在每年6月底前公佈公益金使用管理資訊;各級民政部門應當按照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將公益金有關資訊納入部門預(決)算資訊公開;民政部每年6月底前將上年度使用彩票公益金情況向社會公告。辦法明確,項目單位存在延期公開資訊、公開資訊有較大錯漏、拒不公開資訊或違反辦法規定的其他行為的,由所屬民政部門予以責令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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