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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12日電(記者陳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日前發佈通告稱,近期抽檢發現7家企業生産的11批次藥品不合格,相關省級食藥監局已對不合格藥品採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業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産品,並進行整改。
根據通告,不合格藥品包括:馬應龍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1批次地奧司明片,華潤雙鶴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1批次復方利血平氨苯蝶啶片,成都倍特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1批次鹽酸黃酮哌酯片,赤峰維康生化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3批次依那普利氫氯噻嗪咀嚼片和1批次依那普利氫氯噻嗪分散片,辰欣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1批次注射用三磷酸胞苷二鈉,海南皇隆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2批次注射用三磷酸胞苷二鈉,甘肅大得利制藥有限公司生産的1批次注射用腺苷鈷胺。不合格項目包括含量測定、溶出度、含量均勻度等。
食藥監總局要求生産企業所在地省級食藥監局依據有關規定,對生産銷售不合格藥品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三個月內公開對生産銷售不合格藥品相關企業或單位的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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