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會現場。人民網記者連品潔攝
4月27日,國家旅遊局通報“不合理低價遊”專項整治行動中查處的20起典型案件。20起案件中,涉及不合理低價遊案件10起,未簽訂旅遊合同案件5起,指定購物場所案件2起,其餘3起分別為擅自增加自費項目、非法轉讓經營許可以及非法經營旅行社業務。
166家違法違規企業受罰 依法治旅從嚴從快
在持續半年的整治“不合理低價遊”專項行動中,國家旅遊局嚴打不合理低價産品、嚴查合同簽訂、嚴管購物場所,建立專門臺賬,實行掛牌督辦,責成相關省區市旅遊主管部門依法嚴查旅遊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166家,處罰金額485萬元。
此次公佈的20起典型案件,處罰金額最高的為海南省海口新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該公司以總計3840元的價格,組織了由34名遊客參與的“海南三天二晚遊”,而該團隊在旅遊過程中的實際消費金額為15276.55元。對此,海南省旅遊委依據《海南經濟特區旅行社管理規定》第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對其處以30萬元罰款,對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石某某處以2萬元罰款。
另一起不合理低價遊案件中,雲南天循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以明顯低於成本的每人600元團費,組織“昆明-大理-麗江-西雙版納七晚八天遊”。昆明市旅發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三十五條、第九十八條“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給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等規定,給予雲南天循國際旅行社責令停業整頓一個月,並處2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國家旅遊局有關負責人指出,此次通報的20起典型案件,在國家旅遊局督查督辦下,地方旅遊主管部門依據屬地管理原則和《旅遊法》等法律法規對違法違規企業作出的處罰。案件查處中,各地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對當事人主要違法事實、案件性質、處罰意見以及法律依據等都有清晰認定,充分體現了依法治旅的力度和成效。
督辦與自查雙管齊下 國家地方上下聯動
此次專項整治中,國家旅遊局以問題為導向,突出重點,督查結合,與各地聯動,實現了市場整治“全國一盤棋”。國家旅遊局抽調全國旅遊質監執法人員組成工作組,會同各地旅遊主管部門,以旅遊者投訴為重要線索來源,嚴查旅遊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與此同時,各地也按照國家旅遊局的部署和要求,積極自查自糾,主動作為不護短。
此次公佈的涉及海南的兩起典型案件,均是由海南省旅遊委根據遊客投訴或檢查中發現的線索,經查證核實後作出的處罰。
此次整治行動中,北京市啟動了史上規模最大的旅遊市場秩序暗訪活動,100多名工作人員分為數十個小組,通過實地參團,對導遊領隊、旅行社以及酒店服務、景區管理等進行暗訪記錄,並將調查結果提供旅遊部門。此次對北京日遊金航國際旅行社的處理,就是北京市旅遊委執法人員在對水關長城進行檢查中,發現該社組織的“一日遊”團隊未與遊客簽訂旅遊合同。北京市旅遊委依據《旅行社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對該旅行社處以三萬元罰款。
露頭就打不手軟 持續發力不鬆勁
整治行動開展以來,針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旅遊市場秩序“頑疾”,國家旅遊局掀起旅遊市場秩序整治風暴,市場上“不合理低價産品”受到明顯抑制。今年春節過後,國家旅遊局繼續緊盯擾亂市場秩序重點問題,聯合公安部、工商總局,在全國範圍內對旅遊重點地區的重點問題組織開展重點整治“春季行動”,重拳出擊懲戒旅遊違法違規行為,目前共檢查旅行社及其分支機構504家,立案146起,對查證屬實的,將給予嚴厲處罰。
國家旅遊局表示,查辦案件是剷除市場頑疾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國家旅遊局對“不合理低價遊”堅決採取零容忍態度,做到投訴一起,嚴查一起,有案必查,違法必究,始終保持市場整治高壓態勢。
據悉,今年國家旅遊局將繼續加大依法懲處力度。強化案件督辦,對各地專項督查不設時限、不走過場、以實效為考量指標;對“不合理低價遊”問題嚴重的省份列入全國旅遊市場“重點監管區”;對已經督查的省份將適時“回頭看”,組織力量再督查,發現問題,絕不姑息。
此外,國家旅遊局正積極探索建設全國旅遊市場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對不誠信經營“黑名單”升級,建立旅遊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完善旅遊消費警示制度和守法誠信褒獎機制,讓企業付出違法違規代價。(記者劉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