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詐騙方法頻出 考生和家長應如何應對?

2017-08-04 15:16:44 來源:新華網 作者:潘從武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正值升學季,考生和家長都密切關注學區劃分、志願填報及各校錄取分數線。此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家長“望子成龍”的心理,通過“找路子”“內部指標”“有熟人”等方式實施詐騙。

  原標題:三類升學陷阱緣何讓一些考生家長頻頻中招

  “找路子”“有熟人”等招生詐騙頻出 法官檢察官剖析

  三類升學陷阱緣何讓一些考生家長頻頻中招

  正值升學季,考生和家長都密切關注學區劃分、志願填報及各校錄取分數線。此時,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家長“望子成龍”的心理,通過“找路子”“內部指標”“有熟人”等方式實施詐騙。

  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人民法院、天山區人民檢察院的法官和檢察官通過分析辦理過的案件,梳理出三類突出的升學季詐騙。

  “名校”是幌子

  2012年,小彬參加了高考但成績不理想。小彬的家長四處打聽有無升學的特殊“渠道”。經朋友介紹,小彬的家長認識了“有身份”的胡偉。

  胡偉自稱是某知名大學駐新疆某“高校”研究生院副院長,有能力辦理某知名大學普招本科內招生。

  為打消小彬家長的疑慮,胡偉表示,拿到錄取通知書後,可讓其前往內地該校參觀,校方有人接待。

  隨後,小彬的家長向胡偉支付了6萬元“辦事費”,並帶著小彬按照約定的時間前往某知名大學報到。

  在胡偉的介紹下,小彬和父母來到校內某辦公樓,在該校工作人員處辦理了入學手續。

  軍訓結束後,小彬發現應屆普招的學生都開始上課了,而所謂的“內招生”卻遲遲沒有被安排課程,他心裏不踏實,在電話中向父母訴苦。

  3個月後,小彬的父母再次來到學校,想探個究竟。工作人員稱,因是“內招”渠道,上課、住宿都要和普招學生分開,只要多上兩年學,就可以跟普招學生一樣取得本科學歷。小彬的父母覺得不靠譜,最終帶著小彬退學。

  那一年,和小彬一樣以“內招生”的名義被胡偉“辦”去某知名大學的共有4人,除小彬提前退學外,還有兩人中途退學,剩餘1人直至三年後拿到畢業證書時才發現自己上了個“假大學”,畢業證書上的學校和某知名大學沒有絲毫關係。

  經查,胡偉向考生和家長所承諾的一切均為虛構,其聯繫的學校實則為不知名的專科院校,只是在某知名大學租用了辦公場地、宿舍樓及教學樓。因升學詐騙和其他詐騙事實,今年6月7日,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人民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胡偉有期徒刑5年零4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

  法官梳理此類騙局發現,在很多升學詐騙案中,不法分子會虛構教學機構、偽造公章,甚至租用知名大學校內宿舍,一步步製造假像引被害人“上鉤”。其實。識別這種騙術很容易,家長們只需電話諮詢相關教育行政機構或登錄高校官方網站進行查詢,便可分辨真假。

  “關係”靠不住

  兩年前,烏魯木齊市市民李磊想給自家孩子“辦”一個跨學區的重點小學,在一次飯局上,經朋友介紹,李磊與王飛相識。

  王飛稱自己的父親是某單位領導,與某學校的領導很熟,他可以通過這層關係給李磊幫忙。

  看著王飛儀錶堂堂、談吐不凡,李磊深信不疑。隨後,李磊先後多次共向王飛支付了5萬元“辦事費”,還給其購買了一部智慧手機。

  王飛收了錢,卻遲遲沒有辦成事。李磊追問了幾次,王飛均以各種藉口推託。

  2016年至2017年,王飛又以能夠搞定增加培訓學校資質、入股生意為由,收取他人31.7萬元。隨後,王飛將這些錢全部用於賭博並輸得一乾二淨。

  事兒沒辦成,錢卻沒了,被害人隨後向警方報案。

  經查,王飛的身份和能力均為虛構,他並不認識某學校領導。

  今年5月,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天山分局以王飛涉嫌詐騙罪,向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目前,天山區檢察院已對王飛依法批准逮捕。

  通過梳理此類案件,辦案檢察官分析稱,多數不法分子會冒充領導親屬身份,採用偽造證件、與領導合照等手段獲取被害人信任,而多數被害人是通過他人介紹認識不法分子,並不了解不法分子的真實身份。家長應擺正心態,通過正當途徑獲得入學資格,不要被謊言所蒙蔽。

  輕信“陌生人”

  黃亮大學畢業後,沒有急著找工作,而是準備開一間酒吧。

  想法有了,卻苦於沒有創業資金。

  黃亮想走“捷徑”湊生意本錢,於是在網路及微信朋友圈內發佈資訊,稱自己可以辦理各類入學及證書事宜,有需要者可以跟他聯繫。

  沒想到這樣一條“很隨意”的資訊,卻有人當了真。2013年6月至8月,烏魯木齊市市民王剛托黃亮幫其兩個朋友的孩子辦理重點中學入學事宜,並向其支付了8萬餘元。

  2015年9月,李華找到黃亮,讓其幫忙辦理大學英語四級證書,並向其支付1.26萬元。

  2015年9月至11月,烏魯木齊市市民趙霞向黃亮支付12萬餘元,托其辦理某大學入學資格及獲取各類資格證書。

  幾年裏,找黃亮辦事的人絡繹不絕,黃亮共“籌”得資金29萬餘元。他計劃著先用這些錢做生意,獲取利潤後再分別歸還,沒想到酒吧因經營不善賠本。

  2015年年底,黃亮在其親屬的陪同下,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並退賠大部分贓款。2016年8月1日,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人民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黃亮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10萬元。

  辦案法官告訴記者,在一些升學騙局中,家長找的所謂能“辦事”的每人平均為素不相識的陌生人,僅僅是在網路上看到“辦事”資訊,便輕信對方,最終被騙。家長和學生不要被焦灼衝昏了頭腦,大多“捷徑”實則暗藏隱患,要時刻擦亮眼睛、保持理性,以免給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機。 (文中當事人為化名) (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王晨)

初審編輯 房靜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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