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高校本科生成績不達標“轉專科”是人文關懷嗎?
華中科技大學近日推出一份試行制度文件,提出“普通本科生成績不達標者應轉入專科學習,否則予以退學處理”,引發網路熱議。有人認為此舉富有人情味,也有人認為其難落地。“本科不努力,畢業變專科”這條規定可行嗎?
“本科不努力,畢業變專科”引熱議
在華中科技大學官方微網志,記者了解到,學校將於2017年下半年開始試行普通本科生轉專科的管理辦法。普通本科生學分不達標或因為其他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學習的,可以申請轉入專科學習,達到專科畢業要求後,按專科畢業,同時,轉專科學生學習期間不得轉回本科,不得轉專業。
根據文件,學校每學年秋季對除新生外的普通本科生所獲學分梳理一次,對未達到培養計劃總學分3/4(二年級為2/3)者,予以黃牌警示;對未達到培養計劃總學分2/3(二年級為1/2)者,予以紅牌警示。受紅牌警示或兩次黃牌警示者應轉入專科學習,否則予以退學處理。此外,因特殊困難不能完成本科學習者,也可以申請轉入專科學習。
此規定引發網路熱議。“只見專升本,未聽過本降專”成為不少網友的第一反應。富有人情味等支援聲音也不少。華科學子有人調侃:“為了證明不是專科,我科終於出大招了。”也有人認為此舉涉嫌“學歷歧視”。如微網志網友“火山火山”説,不達標就退學或不頒發本科畢業證,為何要設置“本轉專”,讓專科來做“接盤俠”?
“本轉專”的校規有先例
面對議論,華中科技大學校方表示,目前出臺的轉專科試行管理辦法是給面臨退學的學生多一次機會。既是一種體現人文關懷的學業救濟制度;也是探索分流培養、分類成才的學籍管理機制。該辦法符合國家大政方針導向,國內北大、清華等高校已有先例。
記者查閱發現,《北京大學大學生學籍管理細則》(2007年5月31日第650次校長辦公會討論修訂)第三十一條規定:“學滿二年(含)以上,取得的必修課程學分數達到教學計劃規定必修總學分數70%以上,且取得總學分數達到70學分以上者,經本人提出書面申請,院(係)和學校主管領導審核同意,報教育部批准,可按專科畢業離校,頒發專科畢業證書。” 《清華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規定》(2004-2005學年度第24次校務會議討論通過,2014-2015學年度第30次校務會議修訂)第八章第四十條規定:“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只能試讀一次,試讀期為一學年。試讀期滿,未達到解除試讀學分要求者,轉入專科學習或者退學。”
真有學生因學業不佳由本科轉入專科嗎?據媒體報道,2003年,23名海南大學本科生由於試讀不合格,難以達到本科培養目標要求的學分,由本科降入高職(專科)學習。當時該校試讀不合格的學生共55人,另32人作退學處理。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北大教師表示,這類文件應該只存在於“紙面上”,很少有學生願意接受得以執行,自己上學、從教數十年來尚未見過一例。
記者就“學業不佳是否願意本科轉專科”採訪近百名本科畢業生,近九成受訪者表示自己寧願留級、延遲畢業甚至退學,不會考慮轉入專科。華中科技大學2013屆畢業生穆樹廣説:“當時我身邊有同學因為成績問題留級,但退學的很少。如果我身邊有遭遇這種情況的朋友,我會建議他不要去讀專科。”
“本轉專”常態化路漫漫仍需探索
“本科轉專科”究竟是否可行?
記者採訪的高校教授、學生工作者及學生認為,本科轉專科值得期待,但不能單純作為對本科學業不達標學生的懲罰措施,應為學生多設置一部分“緩衝地帶”,並積極探索本科轉專科後的學生培養機制。
多名受訪學生表示,大學中確實有部分同學一時“迷失”耽誤學業,但對這類學生不應直接採取“本科轉專科”“退學”等“撒手锏”,而應提供“留級”“試讀”“暫緩就業”等“緩衝地帶”,給予他們一定補救機會。
有高校教師認為,本科轉專科宜強化對學生的約束和激勵機制。“從退學到本科轉專科,是對高校多樣化人才培養機制的完善。高校應當牢記設置這一規定的初衷,多多約束和激勵學生,打破‘退出’‘淘汰’等慣性思維。”
廣西某高校學生工作負責人趙冬梅建議,本科成績不佳者轉入專科這一管理規定,除了為面臨退學的本科生帶來人文關懷外,更重要的應當是激勵本科生努力學習,警示沉睡的大學生清醒起來。
初審編輯 房靜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