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7月11日電(記者申寧 實習生方萌萌)日前,教育部印發《普通高等學校健康教育指導綱要》,提出高校健康教育重在增強學生的健康意識、提高學生的健康素養和健全學生的人格品質。原《大學生健康教育基本要求》同時廢止。
近年來,各地各高校在推進健康教育、提升學生健康素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但健康教育的覆蓋面不廣、針對性不強、措施落實不到位等問題仍然突出;部分學生健康意識淡漠,維護和促進自身健康能力不足,鍛鍊不夠、睡眠不足、作息不規律、膳食不合理等不健康生活方式正在成為影響學生健康的危險因素。
綱要提出,高校健康教育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問題導向與健康需求相銜接;知識傳授與行為養成相促進;課堂教學與課外實踐相協調;維護個體健康與增強社會責任相統一;總體要求與地方實際相結合。
綱要明確,高校健康教育內容主要包括健康生活方式、疾病預防、心理健康、性與生殖健康、安全應急與避險五個方面。樹立現代健康意識,掌握健康管理和健康決策的基本方法,養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自覺規避、有效應對健康風險的能力;增強防病意識,掌握常見疾病的預防原則和常規措施,提高防控傳染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能力;樹立自覺維護心理健康的意識,掌握正確應對學業、人際關係等方面的不良情緒和心理壓力必需的相關技能,提高心理適應能力;樹立自我保健意識,掌握維護性與生殖健康的知識和技能,提高維護性與生殖健康的能力;樹立安全避險意識,掌握常見突發事件和傷害的應急處置方法,提高自救與互救能力。
通知要求,各高校應採取多樣化實施途徑:多渠道開展健康教育,發揮課堂教學主渠道作用,拓展健康教育載體,因校制宜制定健康教育教學計劃;多形式開展健康實踐,融入學生管理工作,發揮學生社團作用,創設良好的校園衛生環境;多途徑加強健康教育教學能力建設,創新教學方法和模式,開展健康教育教學研究,豐富教育教學資源,發揮專業組織的協同推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