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學校“幼升小”,不考學生卻考家長。7日起,上海市部分民辦學校的招生程式,引發輿論爭議。
5月6日至7日,上海市集中舉行171所民辦初中、小學入學面談。而自6日起,陸續有家長髮布消息稱,部分學校入學面談,對家長提出考核要求,包括要求家長作答類似公務員行測題的問卷,以及填寫包括外祖父母學歷在內的背景調查表等。
7日晚,上海市教委回應此事稱,已對涉事陽浦小學、青浦世界外國語學校(簡稱青浦世外學校)兩所民辦學校,在全市教育系統內提出通報批評,要求其所在區教育局進行追責,並將要求兩校公開致歉,同時核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
青浦世外學校家長問卷要填寫學生祖輩的情況。學生入學要問祖輩情況
“愧對小女,愧對列祖列宗。”5月6日,在參加完上海市民辦陽浦小學入學面談後,一名學生家長在朋友圈寫道。
根據上海市教委的統一安排,5月6日至7日,上海市民辦學校集中進行2017年度秋季學期入學面談。而自6日起,陸續有學生家長髮現,面談的考察對象,除了學生本身外,似乎更偏重於家長情況。
上述學生家長在朋友圈同時上傳了9道圖形推理題,形似公務員行政能力測試題型,並有作答時間要求。
一名參與過陽浦小學入學面談的學生家長告訴新京報記者,6日當天,校方將陪同前來面談的家長集中到幾個大教室,現場掃碼,通過手機完成家長問卷。上述家長提供的試題圖片顯示,除推理題外,另有主觀題等題型,包括類似“如果對老師或者學校工作有意見,您會如何處理”這類應用型試題。
而上海另一所民辦學校,青浦世外學校的入學面談,其對家長的考察方式則更為“直接”。新京報記者注意到,青浦世外學校的家長問卷同樣通過手機作答,其中甚至包括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工作單位、職務及學歷。
公開資料顯示,民辦陽浦小學前身為上海市公立重點小學楊浦小學,2006年改制立校。而青浦世外學校,與上海知名民辦小學上海世界外國語學校同屬一個教育集團。兩所涉事學校,均為上海本地民辦學校中的“名校”。
陽浦小學問卷題目,家長要限時從中選出正確選項。受訪者供圖教委要求兩學校致歉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2017年5月4日,陽浦小學在其官方微信中稱,面談當日,家長完成資訊審核後,“于一樓休息等候,並完成家長問卷”。
5月6日,陽浦小學回應“家長問卷”一事稱,設置這一環節,一是“提供家長梳理自己育兒心得的機會”,二是為了“收集足夠的、真實的孩子成長資訊,通過大量的案例的積累,尋找教育教學的普遍規律”。而對於家長而言,問卷“不是強制行為,可選擇做,也可不做,即便做了問卷,也有提交與不提交的自由”。
陽浦小學據此致歉稱,問卷內容中涉及部分邏輯思維題目,原意是“在家長等候過程中讓大家動一下腦,不至於太枯燥”,並稱“思考不週”。
7日,青浦世外學校公開致歉,稱家長問卷屬於“不當調查”,其原因是學校“對規範招生要求不重視”,“違反了教育公平原則”。
青浦世外學校一名負責招生的教師告訴新京報記者,此次問卷調查“與學生錄取情況無關”,“家長可不填”。
兩校事後的解釋,並未能逃脫主管部門處罰。7日晚,上海市教委回應此事稱,兩校的相關行為,“有違義務教育法和本市招生政策中強調的促進教育公平和維護中小學生教育權益的基本原則”,並對涉事兩校作出在全市教育系統通報批評,責成涉事兩校所在區教育局將此事通報學校董事會並對相關負責人追責,此外,要求兩校公開致歉並核減明年的招生計劃的處理。
■ 背景
民辦小學招生早 公辦校成“保底選項”
上海當地媒體報道,2016年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數據顯示,共有31880名適齡兒童填報民辦小學,而在當年,民辦小學共錄取9780人,招錄比約為3.3:1。
相對應的是,優質民辦小學的錄取,則更為激烈。陽浦小學發佈的招生簡章顯示,該校學費為每學期11000元,而同期公辦小學,學雜費全免。相對高昂的收費標準,並沒有影響該校的招生。公開資料顯示,2015年報名陽浦小學的學生人數為1183人,而該校實際錄取210人,招錄比為5.6:1。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上海市教委發佈的《關於2017年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意見》中規定,2017年,上海市民辦學校招生實施按志願分批次錄取辦法,5月8日至9日進行第一志願錄取,全部招生工作“于5月16日完成,學校將錄取名單上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
與此同時,公辦學校的招生時間卻相對較晚。上述實施意見中同時規定,5月27日至28日為上海市公辦小學報名驗證日。也就是説,當民辦小學錄取工作完成11天后,公辦小學才開始報名入學。
上海市多名教育界人士告訴新京報記者,正是這一時間差,導致公辦學校成為不少家長的保底選項。在實際操作中,家長往往會優先衝擊優質民辦小學,在失利後,再轉投學區內公辦小學。而這樣的現狀,也使得民辦小學,特別是“民辦名校”競爭空前激烈,乃至出現“考家長”的狀況。
■ 專家説法
公辦校投入不足 民辦校承擔部分“托底”功能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與公辦學校只招收上海本市戶籍,學區內適齡兒童,或者具備一定條件的隨遷人員子女相比,民辦學校招生範圍要廣泛得多,其要求也更低。
浙江大學教育學院民辦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吳華表示,在理想情況下,公辦學校有“托底”的責任,即保障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而民辦學校則負責提供更多元的教育模式。不過,目前在上海等國內一線城市,由於教育資源有限,公辦學校往往供不應求,並且將相當一部分不具備入學條件的外地戶籍適齡兒童拒之門外。因此,在一線城市,民辦學校無形中也在承擔部分“托底”職能。
“民辦小學‘挑家長’,本質上是因為優質教育資源的稀缺。”吳華認為,作為市場的産物,法律並未禁止民辦小學對入學者進行甄選,因此從法理上説,上海兩所涉事學校,有權實施“家長問卷”。
不過吳華同時強調,在目前公辦學校投入不足,民辦學校事實上在承擔部分“托底”功能的現狀下,對學生家長及入學者進行甄選,違背了義務教育法中“公平”和“平等”的原則,因此其雖然不違法,但並不合理。也正因為此,兩校均受到上海市教委的嚴厲處分。要解決這一矛盾,政府可向民辦教育機構購買教育服務及學位,讓優質民辦學校成為法理上的“托底者”後,才能更有效地實施監管。
本版采寫 新京報記者 王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