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西雙版納一對男女停車在十字路口機動車道上當街熱舞”,雲南西雙版納景洪警方查明,女子玉某和男子方某當晚外出遊玩乘車回家途中,在等交通信號燈時,因一時興起下車熱舞,因其情節輕微,且未造成嚴重後果,給予口頭警告處罰。 8月初,雲南西雙版納網友的朋友圈中流傳一對男女停車在十字路口機動車道上當街熱舞的視頻。網友@直播雲南向澎湃新聞提供的視頻顯示,在紅綠燈十字路口,一名身穿黑色T恤、牛仔短褲的年輕女子在停著的轎車旁火辣熱舞,跳了幾秒鐘後,一男子從打開的車門中伸出手召喚,女子隨即轉身鑽入車內。另一段視頻中,兩人當街火辣熱舞,當一輛銀灰色轎車行駛至該車輛後面時,男子快速轉身,鑽入車內,女子還在機動車道上熱舞。
8月24日,記者從景洪市公安局獲悉,8月5日淩晨2時許,一輛懸挂西雙版納號牌的轎車停在城區客運南站十字路口等待交通信號燈時,乘坐在該車后座的一名黑衣女子,突然推門下車並站在機動車道上跳舞,隨後乘坐在副駕駛座位上的一名男子也開門下車,與該女子在機動車道上一同熱舞。
西雙版納州景洪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立即對此事展開調查,並第一時間找到了視頻中的兩名當事人。經查,女子玉某和男子方某當晚在外出遊玩乘車回家途中,在轎車等待交通信號燈時,因一時興起便下車熱舞。
民警隨即依法告知當事人,其行為違反了《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四十八條第一項:關於乘車人不得在車輛等候放行信號時上下機動車的規定,但因其情節輕微,且未造成嚴重後果,現依法給予相關當事人口頭警告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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