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融匯城小區開發商違規 開發商送空調誘收房(圖)

2017-07-17 17:17:43 來源:舜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馮賽 字號:T|T
摘要】近日有市民反映,融匯城小區開發商在未取得綜合驗收的情況下,便向業主交房。據此進行了採訪,發現融匯城小區目前確實未取得綜合驗收證明,而開發商則拒絕做出任何回應。對此,有律師認為開發商此舉已經違規。

  原標題:濟南融匯城小區小區未驗收 開發商送空調誘收房

  近日有市民反映,融匯城小區開發商在未取得綜合驗收的情況下,便向業主交房。據此進行了採訪,發現融匯城小區目前確實未取得綜合驗收證明,而開發商則拒絕做出任何回應。對此,有律師認為開發商此舉已經違規。

濟南融匯城小區小區未驗收 開發商送空調誘收房

  小區未驗收,開發商送空調誘收房

  未經綜合驗收就向業主交房

  2015年3月份,市民孫先生在融匯城小區購買了一套房産,按照開發商與其簽訂的購房合同,交房時間為今年7月2日至13日。7月初,孫先生如期收到了開發商的交房通知,這讓他十分高興,但當孫先生正準備驗收房屋時,卻發現這次交房有問題。

  孫先生告訴記者,開發商雖然下發了交房通知,但無法向業主出具小區綜合驗收備案表。“因為我對這一塊比較熟悉,如果開發商沒有取得綜合驗收證明,那是不能向業主交房的,如果沒有綜合驗收就交房,那一旦後續出現問題,我們業主的利益是難以保障的。”

  業主高先生也有著同樣的擔憂。“開發商在沒有取得綜合驗收報告的情況下就向我們交房,那後期如果因為這個事情影響到了我們房産證的辦理,受損失的只有我們。”高先生説,“雖然開發商向我們承諾兩三個月內就能拿到綜合驗收證明,但我心裏仍有些忐忑,覺得現在沒拿到證明就交房是不妥的。”

  購房補充協議設“霸王條款”

  對於開發商的做法,業主孫先生認為:自開發商與業主簽訂購房合同時,就在補充協議中設定了霸王條款。孫先生表示,按照合同內容,房管局要求開發商必須在取得綜合驗收的情況下才能向業主交房,但開發商在補充協議中提出,如果無法及時取得綜合驗收證明,也可向業主交房,此時業主可自主選擇是否收房。“這就是一條霸王條款,我們在購房時必須同意這條補充協議。”

  雖然對開發商的行為存在質疑,但業主王先生無奈選擇了接受交房。“開發商承諾房子沒問題,而且現在接受交房的業主將會得到一台空調和物業費的優惠。”記者了解到,融匯城小區開發商為山東融匯西區置業有限公司,根據其向業主下發的通知,此時選擇接受交房的業主可獲得一定的優惠,而待開發商拿到綜合驗收證明再接受交房的業主,將無法享受到這一優惠。

  “我希望相關部門來管管開發商這種不合理的行為。”未接受交房的孫先生説,自己決定在開發商拿到綜合驗收證明後再對房屋進行驗收。

  開發商稱不接受任何採訪

  12日下午,記者來到位於擁軍路上的融匯城小區。記者看到,小區的入口處尚有一台挖掘機正在施工,門前的綠化帶也尚未完工。路中央還豎著一塊巨大的告示牌,告示牌上印著“融匯城交房現場”幾個大字。

  距離該告示牌南側百米處有一頂巨大的紅色帳篷,這正是融匯城小區的交房場所。這頂紅色帳篷兩側以及內部還立著關於交房流程圖的告示牌。告示牌顯示,在簽約這一環節,開發商需向業主發放《房屋品質保證書》、《房屋使用説明書》、《業主手冊》、《裝修手冊》、《裝修流程圖》,但並未出現任何關於房屋綜合驗收證明這方面的內容。

  記者看到,交房現場僅有兩三位業主在與小區物業公司工作人員進行交流。該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融匯城小區目前確實未拿到綜合驗收證明,小區業主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自願選擇是否收房,“為什麼拿不到綜合驗收證明,我們也不清楚,這只有開發商知道。”

  該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7月底前選擇收房的業主,可以享受一定的優惠,即免除一年的物業費用並獲得一台家用空調。“來的人還挺多的,但具體有多少沒有統計,對業主來説,現在交房其實是非常合適的。”

  隨後,記者又來到了融匯城行銷中心,就此事進行採訪。當記者表明來意後,一位工作人員表示需向領導請示才能回答。“我們領導現在正忙著,您先稍等一會。”不過,在記者等待了近40分鐘後,行銷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領導説不接受任何採訪”。

  在開發商拒絕了記者的採訪後,記者又回到了融匯城小區。小區8號樓1單元的一位業主正打算對房屋進行裝修,該業主目前已經收房。“確實綜合驗收沒下來,聽説小區的一些設施還沒通過驗收。”該業主表示。

  多個小區遇類似情況辦不下房産證

  對於融匯城小區未取得小區綜合驗收證明便向業主交房一事,濟南市建委部門在回復業主時表示,融匯城小區開發商目前確實尚未取得綜合驗收證明。

  業內人士介紹,開發商在向業主交付商品房時,需出示相關部門出具的綜合驗收合格證、房屋交付使用許可證和物業公司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房屋品質保證使用説明書、房屋使用説明書等內容,否則就是非法行為。如果開發商在未取得綜合驗收證明的情況下就向業主交房,會影響到房産證辦理等問題。

  此前,市民孟先生就向本報反映,自己在張莊路一小區購買了一套房産,因為開發商在未取得綜合驗收的情況下強制向業主交房,導致小區至今未能辦理房産證。

  這樣的情況不在少數,市民孟女士2015年3月份購買了一套房産,雖然在2016年9月份就已入住,但因小區一直未能通過綜合驗收,至今無法辦理房産證。

  根據《山東省房地産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辦法》規定,辦理房産證必須通過綜合驗收,凡未經竣工綜合驗收備案、未取得建設工程檔案合格證的項目,房屋登記部門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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