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第一家託管撤了第二家不靠譜綠城金融中心成燙手山芋
買房之前,開發商宣傳投資酒店式公寓,穩賺高收益。于先生一次投資兩套,結果房子還沒交,簽約的託管方撤了。換了一個託管公司,收益降低了,還不靠譜。開發商答應給予補償,但條件是必須接受違規交房。購買了綠城金融中心的業主稱,穩賺的投資眼看就要“穩賠”。
投資託管酒店式公寓 還沒交房託管方撤了
市民于先生告訴記者,他和妻子在濼源大街8號綠城金融中心買了兩套精裝公寓,去年初,開發商綠城引進的濟南艾姆克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和他們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也就是,將公寓委託給這家酒店管理經營,定期收房租。“我是第一個簽約的。合同約定,交房之後就由這家酒店來經營,我按月收租金,每平方米日租金2.9元。給酒店30天的裝修期,我額外交2萬元的配置費,也就是軟裝的錢,包括買床、電視、電水壺、小冰箱等傢具家電。簽約期限是5年,租期從2017年7月1日交房開始。”于先生説,他一套公寓的面積大約是75平方米,按這個租金標準,一套房就有6500多元的月收益,兩套房每月穩賺13000多元。
“我當初買這裡的高價公寓,就是看到售樓處宣傳年收益率7%-10%,説有酒店簽約託管,回報高,而且穩定。感覺這個投資還可以,在這裡買房的,多數跟我的想法差不多。”後來于先生接到開發商即綠城旗下的山東財富縱橫置業有限公司的通知,濟南艾姆克絲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撤了。
“眼看快交房了,我這託管合同成了廢紙!”于先生説,本指望這兩套房每個月有13000多元的收益,房子還沒交,煮熟的鴨子飛了。
降了租金還身份不明 第二家託管方不靠譜
綠城金融中心的置業顧問告訴他,還有一個備選項:可以跟北京途家簽約託管。于先生感覺也沒有其他更好的解決辦法,為了降低損失,就打算跟北京途家簽約。不過,租金標準降到了2.65元,裝修期延長到70天,配置費漲到了3.2萬元。
“租金降點就降點吧,我們也認了。但是各種條件太苛刻,本來就是精裝修的房子,所謂裝修不過是配備傢具家電,還得70天的免租期?配置費為什麼比上一家託管公司高了那麼多?”部分業主和于先生一樣,覺得這一託管合同存在諸多不合理的地方,租金收益距離原來的標準有較大差距。
更讓業主質疑的是,一家名為青島悅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託管公司通知業主簽訂租賃合同。這家公司和北京途家啥關係?綠城金融中心的工作人員也曾在業主群內發提示:“與我公司簽訂託管協議的主體為北京途家置業顧問有限公司,且我公司已于6月3日致函要求北京途家明確濟南中心(注:正式名稱為金融中心)簽署公寓租賃託管協議的責任主體。迄今為止,我公司尚未收到北京途家授權或委託青島悅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與濟南中心業主簽訂公寓租賃託管協議的書面文件。請各位業主認真核實簽約主體,避免財産損失。”“這樣一個身份不明確的託管公司,我們肯定不能簽。”業主楊先生説。
開發商答應給補償 前提是先違規交房
業主們要求綠城金融中心與這家託管公司解約,自行另找酒店管理公司。楊先生説:“我們從多家候選託管公司中優選了4家入圍企業來投標,計劃篩選出一家最有利於業主的託管方。差不多在6月底就能確定下來。沒想到,開發商的一名劉姓工作人員,在群裏公開了4家投標單位的標底,導致業主的招標工作陷入被動,後期很難有議價空間。開發商給我們的解釋是,這是員工個人行為。”
經過多次溝通,6月28日,開發商向業主發了一封公開信,針對“出現了公寓託管方面的些許問題”,提出一個補償方案,自2017年7月1日起至確定新託管公司之日止,補償一個月的託管收益(2.65元/㎡·天)和物業費(4.5元/㎡·月),以減免物業費形式兌現。但這個補償方案有個前提條件:業主必須按《入夥通知書》通知時間(2017年6月30日及之前)完成收房,並於7月31日前與最終確定的託管公司簽訂協議。
“目的就是讓業主先收房。”業主王女士説,6月30日是合同約定的交房期限,但是綠城金融中心沒有取得竣工綜合驗收備案,就要求A樓公寓業主收房。這一違規行為當天就被不少業主投訴和舉報(本報做過報道)。3日,部分業主接到濟南市建委的回復,已經約談開發商並叫停違規交房。
綠城稱業主預期過高 同意業主自選託管方
綠城金融中心的相關工作人員接受記者採訪時解釋説,該公寓並非帶租約賣的託管公寓,業主可以簽約進行託管,或者自行出租,還可以自住。“酒店管理公司一直在,業主選擇託管只是一個投資種類。但是有的業主把我們提供的這個可選項當成了必選項。”
“我們買這個公寓就是投資的,沒有宣傳的高收益,誰買這房子?”業主王女士表示,當初就是看中了開發商宣傳的託管公寓收益回報高。業主代表向記者展示了該項目的前期宣傳品,上面印有“年收益率7%-10%”等字樣。業內人士稱,這種宣傳涉嫌違規。
楊先生説:“買房的時候,置業顧問跟我們説,有兩家託管公司可選:濟南艾姆克絲日租2.9元,北京途家日租2.65元。現在第一家撤了,第二家也不靠譜。業主自己找的託管公司,幾乎也被攪黃了。”
綠城方面的工作人員予以否認,指出不存在攪黃的動機,如果業主們覺得開發商找的託管方不好,能找到更好的,開發商肯定積極配合。“最大的原因是,部分業主對託管的期望過高,租金價格沒有達到心理預期。有的業主覺得可以,有的覺得還得再高一些,達不成共識。”
3日,綠城金融中心再次要求業主儘快確定入圍託管公司,尊重託管業主的選擇權,會同物業公司配合業主選的託管公司駐場運營。7月15日前如沒有確定託管公司,將不再負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