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K2海棠灣一期的業主們本來是歡歡喜喜去接收新房,結果卻生了一肚子悶氣。“我們如果想按照合同收房,就必須先交上一年的物業費。另外,還有許多收費項目我們認為不合理。”市民小趙 (化名)投訴説。
預收一年物業費存異議
記者在收房現場看到,拿著開發商的收費明細,業主們對於其中絕大多數收費都存在異議。 “先説説這物業費,很多地産項目交房時都是預收3個月的費用,最多也就是半年。在我們沒有看到房子,沒有體驗到物業服務水準的情況下,就要收我們一年的物業費,我們認為不合理。”小趙説。如果業主們不交物業費,開發商就不讓業主們收房。
此外,業主們質疑比較大的是代辦房産證費,業主們提前打探過,如果手續齊全産權證並不難辦,業主自己也可以辦理。當然,許多上班族為了節省時間,會委託開發商一起辦理,但是許多開發商的收費多在100元到200元之間,K2海棠灣卻每戶要收500元。 “説實話,這500元對於我們來説不算什麼大錢,但是我們一期有1800戶,這錢加起來就不是一筆小數了。 ”業主劉先生説。
合同條款存在爭議
對於業主們的投訴,記者找到了開發商相關負責人吳先生。吳先生拿著一份合同告訴記者,當時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物業費是按照年來收取,所以他們並不違約。而對於業主提出房産證代辦費過高的問題,吳先生沒有解釋為什麼要收這麼多錢,説這是合同約定。記者查看合同發現,雖然雙方約定了房屋的一些相關手續由開發商代辦,但是並沒有約定辦理的費用,這也恰恰是爭議的焦點。
“我們可以讓開發商辦理,但是這錢必須要説明白有什麼收取的依據。”李先生的話引起了眾多業主的共鳴。
評論:我要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