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陽光嶼岸車位只賣不租 很多業主的車無法進入小區(圖)

2017-05-12 14:17:04 來源:半島網 作者:于曉 責任編輯:馮賽 字號:T|T
摘要】“雖然我們小區車位數量多,可只賣不租,每個車位75000元,從5月1日開始沒有買車位的車輛就不能進小區了。”中交陽光嶼岸的業主陳先生反應説,小區車輛管理“新政”實施一週,矛盾就出現了。

  “雖然我們小區車位數量多,可只賣不租,每個車位75000元,從5月1日開始沒有買車位的車輛就不能進小區了。”中交陽光嶼岸的業主陳先生反應説,小區車輛管理“新政”實施一週,矛盾就出現了。5月7日晚上,一輛裝修車輛要離開時被保安要求支付停車費,雙方因此發生了衝突。據信網了解,中交陽光嶼岸的車位目前仍在銷售,但物業也拿出了50個車位向業主出租,租金和管理費每月350元。但陳先生和其他業主認為,這50個車位與小區共計的2800多個車位在數量上有很大差距,車位只賣不租的情況仍舊存在。

  地下車位75000元一個

  “差不多是晚上七點半,一輛裝修車要從小區出來,被門口的保安攔住了,説要交停車費。司機不幹,雙方就發生了衝突,最後保安受傷被送醫院了。”這一幕發生在5月7日晚上的中交陽光嶼岸小區,雖然簡單看就是一場停車費引起的衝突,可在業主陳先生看來,問題的根源在於小區車位的買賣問題。

  陳先生説,中交陽光嶼岸共有2800多戶業主,車位分為地上和地下兩部分,按照1:1的數量配套建設。按理説小區的車位數量足夠,不會出現車位不夠用的情況,可從5月1日開始,很多業主的車輛就無法進入小區了。

  “地下車位75000元一個,如果不買車位,業主的車輛就不能進入小區,其他的外來車輛進小區則要收費。”陳先生説,小區裏的地上車位被開發商以抵房款形式送了出去,但這些車位目前基本上都是閒置狀態,“實際上地上車位是算在我們的公攤面積裏,是我們全體業主所有的,開發商沒有權利擅自處置。”

  只有兩個小時的免費停車時間

  地上車位不能用,地下車位又只賣不租,這讓中交陽光嶼岸的業主們很鬱悶,多次找到物業反映。在此之後,物業在小區內張貼了一張通知,拿出50個地下車位進行出租,每月收取租金300元和管理費50元。“我們同意車位出租,但每個月350元的費用實在是太貴了,比一些高檔小區的停車費都貴,而且這個收費標準也沒有跟業主商量過。”陳先生説,隨著入住業主數量的增加,這50個車位肯定不夠用。

中交陽光嶼岸車位只賣不租 很多業主的車無法進入小區(圖)

  5月8日下午, 信網電話聯繫了中交陽光嶼岸的物業,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小區已經安裝了汽車藍芽,像裝修車輛這樣的沒有藍芽的車輛只能從東門進入小區,但只有兩個小時的免費停車時間。而對於前一天發生的衝突,工作人員則不願意多説。

  隨後,信網又聯繫了中交陽光嶼岸的售樓處,工作人員表示目前項目沒有在售房源,地下車庫尚有車位可以對外出售,但價格不方便透露。

  城陽區物業辦:先確定車位所有權

  對於陳先生反映的中交陽光嶼岸車位問題,城陽區物業辦表示,車位能否出售或者對外出租,首先要確定車位的所有權歸開發商還是全體業主所有。“如果是全體業主所有的車位,物業也可以進行管理和收費,但收費標準需要先先業主公示,同時收取的費用也應該用在小區的建設或者服務方面。”工作人員表示,如果業主對物業收費標準或者收費方式有異議,可以聯繫區物業辦或者當地街道的物業管理辦公室反映,如果物業確有違規行為,物業辦將要求其整改或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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