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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起“科研用地造別墅”事件遭網民追問。據報道,北京市通州區萊茵灣小區拿著科研用地,卻將科研樓以所謂的“別墅”“公寓”名義賣給購房者。目前該項目已被查處,並移轉到工商部門,吊銷違規銷售企業營業執照,違規代理房屋銷售的仲介門店也被登出備案。網民認為,應排查科研用地違規使用情況,填補監管空白。更重要的是,應嚴查“科改住”背後可能存在的瀆職腐敗行為。
監管空白需填補
“該有的監管到底去哪了?”網民“秦蓓”説,類似科研用地“變身”成住宅銷售的現象並非個案。早在2013年7月,北京市國土局曾公佈九宗類似案例。據專家介紹,非法改變土地用途,違規企業應承擔責任,但相應的監管和具體處罰條例卻無跡可尋。可見,有關部門監管的缺位才是土地用途“任性變臉”的關鍵。
據報道,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科研用地不可用於住宅居住使用。多位房産銷售人員稱,北京市沒有細化規定科研用地如何管理和使用,也無法審核拿到房子的人是否用於科研項目,所以可看作是監管空白和“灰色地帶”。
有網民指出,負有監管責任的政府部門應切實強化監管力度,堵住制度漏洞,杜絕科研樓一再“變身”,防止公眾利益受損。
嚴查瀆職腐敗
在不少網民看來,科研用地“長出”別墅,監管空白固然有待填補,但更需要徹查相關部門監管不力甚至可能存在的瀆職腐敗行為。 “倘若執法嚴格,法律法規能夠體現到每一個細節當中,監管部門能夠負起應該承擔的責任,違法者就無計可施;倘若違法必究、執法必嚴,又有誰敢以身試法?”網民“趙有良”表示,相關部門應深入查處,不能只是查處違建者和科研用地負責人,更要好好查查執法和監管部門。
網民“王心禾”也表示,科研用地流失,讓人心痛。如何讓鑽漏洞的人不能得償所願?是否其他科研用地都在正當使用?能否杜絕下一宗用地流失?明晰這些問題就看有關部門能否反思這次事件,認真地加以解決。萊茵灣房屋買賣的背後,是否涉及土地非法交易和開發,是否涉及腐敗,有關部門應依法調查。如果萊茵灣事件折射出政策法規不健全問題,那麼,面對今後的土地管理,政府有關部門應全面調查科研用地使用情況,並針對問題織密法網責無旁貸。
初審編輯 李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