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公積金新政落地 首套房也認房認貸

2017-04-21 09:55:04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首套房公積金貸款認房認貸,將暫停向使用過2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家庭發放公積金貸款。

  大眾網4月20日訊 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針對濟南樓市新政推出了實施細則,首套房公積金貸款認房認貸,將暫停向使用過2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家庭發放公積金貸款。
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實施細則明確了首套房申請公貸的認定標準:本市戶籍繳存職工、無住房且無住房貸款(含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記錄,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視為首套房貸款。
目前,濟南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不變。兩人及以上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公貸最高額度為60萬元(平陰、濟陽、商河為50萬元);一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家庭公貸最高額度為30萬元(平陰、濟陽、商河為25萬元)。貸款年限方面,公貸最長期限不超過30年,購買首套商品住宅公貸最低首付比例為30%。在貸款利率上,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為2.75%,5年以上的年利率為3.25%。
在公貸二套房認定上,也執行“認房又認貸”的政策。本市戶籍繳存職工家庭已擁有一套住房或雖無住房但有住房貸款(含公貸、商貸)記錄的,申請住房貸款均視為第二套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提高至60%,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基準利率的1.1倍。同時,暫停向使用過2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家庭發放公積金貸款。取消憑繳納住宅維修資金證明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非本市戶籍家庭購買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提高至60%。
以下是細則全文:
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落實《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調控措施促進我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的實施細則
為認真貫徹《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調控措施促進我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濟政辦發〔2017〕13號)精神,對我市住房公積金政策進行如下調整:
一、本市戶籍繳存職工、無住房且無住房貸款(含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記錄,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視為首套房貸款。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不變。
二、本市戶籍繳存職工家庭已擁有一套住房或雖無住房但有住房貸款(含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記錄的,申請住房貸款均視為第二套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提高至60%,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基準利率的1.1倍。
三、暫停向使用過2次及以上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家庭發放公積金貸款。
四、非本市戶籍家庭購買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例提高至60%。
五、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以商品住宅網簽時間為準,2017年4月20日零時前簽訂的按原政策執行,2017年4月20日零時後簽訂的按本細則執行。
六、自2017年4月20日開始取消憑繳納住宅維修資金證明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
濟南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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