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嘉偉通訊員常洪波麗雁孔虎) 藥品,作為與人民群眾生命健康休戚相關的物品,國家對其經營管理予以嚴格把控。但就有人為了鉅額利潤,將歪主意打到了藥品上。近期,山東省萊州市檢察院通過一名快遞員報案,立案監督了一起非法經營藥品案,其非法經營網路覆蓋山東省17地市及周邊區縣,涉案金額近千萬元。
發現“商機”,她做起了藥品回收的“生意”
李福敏,原濟南一醫藥公司職工。後辭職,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一次偶然的機會,李福敏發現有一家小藥店私下回收藥品,這讓熟悉醫藥銷售業務的李福敏頭腦活絡了起來:通過正規渠道進藥品,賺取的利潤相對較低,而通過回收,賺取的利潤至少要提高10%,特別是國家限價藥之外的藥品,利潤更可高達三四倍甚至十幾倍。於是,李福敏打起了經營藥品的主意。
自2015年10月開始,在未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李福敏採取回收藥品的方式,小規模自主經營藥品。經營了一段時間,小打小鬧已滿足不了她對金錢的強烈慾望。
為了能賺取更多利潤,2016年5月份,李福敏和丈夫王雲慶(在逃)商量擴大醫藥經營範圍。首先,要解決進貨渠道問題,經打聽與實地查看,天津、北京的藥品市場成為他們新的進貨地。其次,要解決人手問題,李福敏將曾在醫藥公司工作過的大姑姐、王雲慶的姐姐王雲芳、王雲慶五姨家的弟弟閆亮叫來幫忙。因資金不足,王雲芳還借給李福敏30萬元用於購買藥品。於是,李福敏在濟南市市中區某小區租房開始正式經營藥品。2016年10月份,閆亮又找來林洪江幫忙。
期間,李福敏和丈夫王雲慶負責到天津、北京購買藥品,通過物流發回濟南;王慶芳負責整理藥品,參與銷售藥品;閆亮和林洪江負責到物流收發、整理藥品,閆亮還參與銷售藥品。
隨著經營規模的擴大,李福敏等人又招聘了數名業務員,分別負責菏澤片,龍口、萊州、蓬萊片等山東各片區的藥品銷售。案發前,李福敏等人的銷售網路已覆蓋山東省17地市及周邊區縣,供貨藥店達到100余家。
一次被查,未能遏制住她對金錢的渴望
2017年1月份,有過十多次合作的萊州某藥店客戶錢樹成給李福敏打電話,稱年底前要進一批藥品備用,並提供了藥品種類數量。李福敏遂根據錢樹成要求,安排人員通過物流發送了該批藥品,價值22萬元。
就在自認為又要收到一批貨款之時,李福敏接到物流公司的電話,稱藥品到達萊州後,被萊州食藥監局給扣押了。李福敏遂即給錢樹成打電話,但一直未打通。藥品被扣後,李福敏收到一條短信,稱其是萊州藥監局工作人員,讓其到萊州處理藥品一事。李福敏在醫藥公司工作過,她知道經營藥品要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出於心虛,她沒有到萊州來處理藥品,還自欺欺人地認為是藥店和物流合夥欺騙她們。
為防止被查,李福敏等人于2017年春節前停止了藥品銷售。但難以抵擋巨大的利益誘惑,春節過後,李福敏又在濟南另一小區租房繼續從事藥品經營。謹慎起見,之前用於收取貨款的用閆亮開戶的銀行卡不再使用,改由用其妹妹李紅敏開戶的銀行卡收取貨款。李福敏等人的罪惡行為仍在繼續。
快遞現端倪,近千萬元非法經營案浮出水面
2017年1月5日,萊州市某物流快遞員小張,像往常一樣去某大藥房送快遞,“老闆,你的快遞又來了。”小張大聲吆喝著,突然小張被藥店門口的一塊石子絆了一下,箱子摔在了地上,露出了箱子裏面的東西,全都是藥品,藥店老闆頓時臉色上一變,神色不太對勁,迅速簽收了快遞,將小張打發走了。小張仿佛明白了什麼,記不清從什麼時候開始,經常往這家藥店送這種大箱子,從今天情形看,送的應該都是藥品。而按國家規定,藥品的採購應該是統一的,不應該通過快遞私自買賣,這裡面一定有問題。
小張回到單位後撥打了110,但是110對這個情況沒有引起重視,自己也不知道哪個部門管這件事。經與同事聊天,得知檢察院對公安機關有立案監督權,於是第二天一早,小張又來到萊州市檢察院反映了用快遞郵寄藥品的情況。
萊州市檢察院經分析線索,認為郵寄人很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犯罪或生産銷售假藥、劣藥犯罪,遂立即將線索移交給萊州市公安局,要求公安機關查明舉報情況。
經到物流公司調查,公安機關初步查明此案涉案金額超過20二十萬元,但受警力限制,一直未予立案。萊州市檢察院遂向公安機關依法送達《要求説明不立案理由説明書》,督促其立案偵查,並派出偵查監督業務骨幹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公安機關於2017年1月15日立案偵查,並根據物流線索,在濟南的某小區小區民居內查獲了一屋子的藥品,涉案金額數百萬元。
經初步偵查,公安機關認為李福敏、王雲芳、閆亮、林洪江、李紅敏等人從天津、北京等地回收藥品,運輸回租住的倉庫後,經分撿、整理,通過郵遞方式銷售到山東各地,涉案金額近千萬元,涉嫌非法經營罪,遂對5五人提請批准逮捕。
消費者要提高防範意識,增強辨別能力
2017年5月18日,萊州市檢察院受理案件後,辦案檢察官經審查後,李福敏、王雲芳、閆亮的行為涉嫌非法經營罪,依法對3人作出批准逮捕決定;林洪江係從犯,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決定;李紅敏涉嫌非法經營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依法不批准逮捕。
同年5月25日,萊州市檢察院作出逮捕和不逮捕決定後,對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告,並繼續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對扣押藥品的真偽進行鑒定,以查明李福敏等人是否涉嫌非法銷售假藥、劣藥犯罪。同時向公安機關發出檢察建議,加大對涉案在逃人員的追捕力度,深挖藥品來源“上線”及藥品銷售“下線”,徹底打掉這一犯罪鏈條。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注:文中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