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女子(視頻截圖)
“就為這一點點小事,就要拘留我7天,咋不拘留我一輩子呢。”日前,40歲的萊蕪女子譚某面對行政處罰決定書,始終拒絕簽字。她口中的“一點點小事”,其實是闖紅燈過馬路被攔後拒絕接受處罰,並且對交警和志願者拳打腳踢……
6日下午6點15分,在花園路與洪家樓西路交叉口處,一女子低著頭闖紅燈斜穿路口。志願者一邊喊她,一邊揮動小旗勸阻。女子對此卻無動於衷,徑直向前走去。歷城交警大隊法制科民警劉鵬正在路口執勤,看到這一幕後上前攔下該女子。
“知道剛才闖紅燈了嗎?”面對交警的當面問詢,女子一邊側著身子繼續前行,一邊説自己剛才想事情沒有注意。當民警要求女子接受批評教育時,女子仍沒有停下的意思,反覆強調自己要去醫院看病。
民警繼續上前制止,女子突然情緒激動,手持一把合上的遮陽傘,突然砸向交警的胳膊,並開始動手推搡。見此一幕,多名志願者趕來。女子情緒越來越激動,拉扯間還多次用腳踢向志願者。
“我警告你,你的行為已經涉嫌阻礙執行職務,必須立即停止,否則採取強制措施!”交警多次警告,女子仍將遮陽傘和挎包用力揮舞。不得已,交警只好朝女子面部噴出催淚瓦斯。女子用手捂臉蹲在地上,哭喊著“我的眼睛,帶我去醫院”。
不久後,多名警力聞訊趕來,用礦泉水給女子清洗眼睛,並將她帶到派出所做進一步處理。經調查,女子譚某今年40歲,是萊蕪人。當得知自己的行為構成妨礙執行職務、面臨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時,女子又一直拒絕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上簽字。“不拘留我就簽,我還要上班呢!”女子説。
民警多次重申,女子若不服從決定,可向市政府提起行政復議,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女子沉默片刻後語出驚人,“就為這一點點小事,就要拘留我7天嗎,咋不拘留我一輩子呢。”民警耐心解釋,對於她的違法行為,按照相關法律要行政拘留,而一輩子屬於無期徒刑。女子竟不耐煩地説:“行了,我殺了你,直接給我判無期唄!”
最終,該女子也沒有同意在處罰決定書上簽字。當晚,該女子被送進了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