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經營蛋糕店的王女士被騙,想提醒其他商家注意
濰坊新聞網7月7日訊 近日,在青州市衡王府路經營蛋糕店的王女士遇到一名婦女“變戲法”,將真幣換成了假幣。無獨有偶,同在該路段經營花店的郇先生以前也遇到類似騙局,一名男子假裝買花將他繞暈,騙走錢財。由於損失數額較小,兩家店都沒報警。對此,律師表示,建議店家向當地警方報案。
案例一 女子換幣動作嫺熟,被監控拍下
7月6日,在青州市衡王府路經營一家蛋糕店的王女士告訴記者,6月25日,她的店裏來了一名40歲左右的中年婦女,對方在店內轉了一圈後,詢問一款餅乾的價格。“我當時告訴她是8元錢,對方聽後表示想買。”王女士説,隨後中年婦女從包裏拿出一張100元的鈔票遞給她,她還特意檢查了一下這張錢幣的真偽。
誰知當她準備給這名婦女找零錢時,對方又説不想買了,王女士只能將100元紙幣退還給中年婦女。然而,這名婦女此時又“變卦”,説還是買餅乾。“當時我沒多想,也沒再檢查她遞過來的那張錢幣,就給她找零92元。”王女士説,後來,她在整理當天的錢款時,才發現那張100元紙幣是假的。通過店內的監控錄影,她發現了中年婦女是如何“變戲法”一樣將這100元錢調包的。
記者隨後看到了當天的監控錄影。錄影顯示中年婦女穿著一件粉紅色上衣,黑色褲子。付款時,由於櫃檯有遮擋,就在王女士低頭準備找錢的瞬間,中年婦女快速地從包裏又拿出一張百元紙幣,將之前那張調包。
“這名婦女不是本地口音,而且動作十分嫺熟,像‘變戲法’一樣迅速將真錢換成假錢,然後給了我,我覺得她應該是個慣犯。”王女士説。
案例二 男子假裝買花繞暈店家,騙走87元
無獨有偶,在青州市衡王府路經營一家花店的郇先生也遇到過一個類似的騙局。郇先生説,今年2月18日中午,他正在店裏包花,突然進來一名男子。該男子聽口音不是本地人,穿得非常好,看上去很有錢。該男子手裏拿著一瓶礦泉水,問了店裏最貴玫瑰的價格,然後又問包一束玫瑰大約要多少錢。“最後,他挑了13元錢的玫瑰。”郇先生説,他發現該男子的錢包裏有多張百元鈔票,男子抽出一張給他,因為沒有零錢,這名男子又暫時將這100元錢放了起來。
郇先生去旁邊的店裏換零錢時,該男子也跟了過去。男子説玫瑰和礦泉水都先放店裏,一會再帶女朋友來選貴的,還説一會再來時郇先生把價格説得貴一些,實際150元的花,讓郇先生説300元,並給了郇先生3元錢。“這時我被繞暈了,我以為他已經給了我100元,再加上這3元,於是我將90元找給了他。”郇先生説,對方一直沒再回他的花店,他才發現自己上當,損失87元。
郇先生感覺該男子也是一名“老手”,對方表現得非常有錢,而且留下玫瑰和礦泉水,並一直用其他的事來分散他的注意力,導致他上當。
律師
小額也應報警
王女士和郇先生均表示,因為他們損失的錢款不是很多,所以都沒報警。但後來他們得知,還有幾家店舖也遇到類似騙局,“我們想提醒其他店主,如果遇到有人不停地換錢或一直提要求而不像買東西,那麼一定要小心。”
對此,山東求是和信律師事務所的成強律師認為,雖然郇先生的店舖的涉案的數額並不大,只有幾十元,但他還是建議店家向當地警方報案,如果受騙店家較多數額較大或犯罪嫌疑人使用假幣的數額較大,則會構成刑事犯罪。
成強表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72條規定,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使用且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沒收財産。
“市民收到假幣後應及時上交,因為持有假幣也違法,同時應積極提供違法行為人的線索,以便追究違法行為人的責任。”成強説。記者 王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