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上午10點左右,在山東省濟南市黃崗路與無影山中路交叉口北側,一中年女子駕駛車輛停放在機動車道內,執勤交警發現後上前讓其駛離,女子駕車向前行駛了10余米後,又將車停在快車道內,交警隨即讓其出示駕駛證和行車證。然而女司機拒絕出示,同時一直坐在車內打電話,當交警向其告之如不配合執法將採取強制措施時,女子開始趴在方向盤上哭泣。
交警立即聯繫110民警前來處置,女司機見報警後才趕忙説忘記帶駕駛證和行駛證,在交警的再三要求下,女子才出示了身份證件。交警通過身份證查詢,發現女子確實有駕駛證,只是沒有攜帶。交警按照法規向其開出罰單,違法佔道停車罰款100元,不扣分;沒有攜帶駕駛證罰款50元,扣一分;沒有攜帶行駛證罰款50元,扣一分。女司機聽後並不認可處罰決定,向交警“討價還價”要求從輕處罰。
此時,110民警趕到現場後,要求女司機先下車配合執法,但女司機突然啟動車輛並猛踩油門,為了防止女子駕車強行駛離,民警要求女子將車熄火交出車鑰匙,但女子仍然拒絕熄火下車。民警只好通過強制措施將其帶上警車,坐在警車內的女司機仍然不肯罷休,一隻腳猛踩車門拒不配合,無奈之下,民警向女子噴射辣椒水,女子才安靜下來配合警方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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