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網6月27日訊(YMG記者 史崇胤 通訊員 全福 先媛 )近日,煙臺交警組織開展夜間違法整治行動。17日晚11時,執勤交警在濱海景區查獲一名無證酒司機,這名酒司機不光拿出別人的駕駛證冒名頂替,還一個勁兒地告訴民警:“都是自己人。”目前,該男子已因無證駕駛被拘留,一旦確定為醉酒駕駛將面臨刑事處罰。
當晚11時40分許,在濱海景區拐彎處,一輛黑色SUV突然急剎,隨後迅速將車停至路邊。執勤民警見狀立即上前糾查,在打開車門後民警便聞到濃烈的酒精氣味,當民警要求駕駛員出示駕駛證行駛證時,駕駛員卻稱“都是自己人”,始終拒絕出示駕駛證,見其醉醺醺的狀態民警便要求其配合進行吹氣檢測,可此時這名駕駛員卻説道:“我是武警支隊的,咱們都是自己人。”執勤民警再次要求其出示駕駛證、行駛證以及配合民警酒精檢測,而駕駛員始終一副無所謂的態度,拒絕出示駕駛證。
由於駕駛員始終不配合民警執法,執勤交警只好對其駕駛的車內進行檢查,當民警打開副駕車門後,發現了多支疑似警用器械,有警用電棍、警用橡膠棍,由於都是警用器械,執勤交警立即將其沒收。10分鐘後,駕駛員拿來一本駕駛證稱是自己的證件,可通過照片對比,兩人長相不同,並且駕駛員也説不出這本駕駛證上的證號和地址。
眼見自己的小伎倆被識破,駕駛員惱羞成怒,不停地向民警靠近,為防止發生意外,執勤交警在多次警告無果後,使用催淚瓦斯將其控制。隨後,民警將其帶至醫院進行抽血檢測。
在抽血結束後,駕駛員始終不肯出示自己的駕駛證或身份證,也不告訴民警自己的名字和身份證號碼,由於無法確定該男子其身份,執勤交警將其帶至市交警一大隊審訊室,並將其控制在醒酒室,待該男子醒酒後再進行審訊。
次日早,駕駛員酒醒後告訴了民警自己的身份證號碼,通過公安系統查詢發現,駕駛員于某,1981年生,2007年10月23日持有部隊車輛駕駛證,有效期至2013年10月23日,在其復員後,並未參加相關考試,屬於無證駕駛。
截至目前,記者了解到駕駛員于某已因無證駕駛被拘留10日。其抽血結果正在檢驗,若檢驗結果一旦確定醉駕事實,那他將面臨6個月以下拘役的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