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下午,棗莊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高新區大隊在一次行動中查扣了一輛擠滿18名學生的嚴重超員“黑校車”。22日,記者了解到,該車駕駛員田某某因駕駛嚴重超員機動車上路,構成危險駕駛罪。
20號下午4點左右,棗莊交巡警支隊高新區大隊在行動中發現,一輛松花江牌小型普通客車有非法接送學生的嫌疑,執勤民警立刻示意車輛停車接受檢查。民警發現,這輛銀色的麵包車內的後排座椅全部被拆除,改裝為四排長木凳,擠滿了18名學生,民警當即依法將該車輛查扣。經核查,該車核載8人,拉了18名學生超員100%以上。
據棗莊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高新區大隊民警蔣建民介紹,該車駕駛員田某某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無校車標牌的車輛,根據《校車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田某罰款10000元的處罰。又因該車輛拖審、未購買機動車強制保險、私自改變機動車構造的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並且該駕駛人駕駛嚴重超員機動車上路,構成危險駕駛罪。根據《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條、《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秦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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