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濰坊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不斷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嚴肅查處了一批不作為、亂作為等“為官不為”問題。現將5起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濱海區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監察二中隊原中隊長于克貴對其管轄的某化工公司監管不力,致使該企業在不具備相應污水處理能力的情況下長期從事非法生産、存儲以及對外傾倒危險廢物,造成環境污染,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司法機關對其免予刑事處罰。
高密市林業局財務科原科長許正彬在負責對某木業公司林業貸款中央財政貼息資金申報材料審核、現場查看及實地檢查驗收工作過程中,違反規定、濫用職權,致使該公司連續三年騙取國家貼息資金,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降級處分,司法機關對其免予刑事處罰。
昌樂縣人民法院副科級審判員張滿良任執行一庭副庭長期間,在與其他工作人員交接執行案件相關材料過程中,核對不認真,履行手續不完善,致使扣押物品丟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諸城市畜牧獸醫管理局百尺河畜牧獸醫管理站原站長梁啟軍任職期間,未認真履行監管職責,轄區範圍內秦某在監管缺位情況下,收購、屠宰病死豬並收購病死豬豬肉後進行銷售,致使病死豬豬肉流入食品領域,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司法機關對其免予刑事處罰。
青州市邵莊食藥所食品藥品監管中隊原中隊長李廣強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贈送的財物及禮品,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上述5起典型案例,有的屬紀律觀念淡薄、不敢擔當、履職不力;有的屬工作不負責任、推諉扯皮、作風不實;有的屬吃拿卡要、向服務對象亂伸手。這些問題侵害了國家和群眾利益,損害了黨群幹群關係,干擾和破壞了經濟發展環境,必須從嚴整治、堅決查處。
來源:濰坊市紀委監察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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