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電動汽車證件合法遇審車難 相關規定制定後又廢止

2017-05-04 09:21:56 來源:齊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近日,淄博周村的潘大哥向記者反映,他的行駛證馬上就要到期限了,前幾天去車管所審車,突然被告知説他的車不能繼續年審了。記者小莉趕到了潘大哥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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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魯網 淄博5月4日訊 (記者 小莉)近日,淄博周村的潘大哥向記者反映,他的行駛證馬上就要到期限了,前幾天去車管所審車,突然被告知説他的車不能繼續年審了。記者趕到了潘大哥家。

證件合法 卻遭遇年審難

找到潘大哥時讓記者很意外,因為潘大哥開的是一輛電動汽車,本身上牌照的電動汽車就很少,而且他還是為殘疾人,但是一説起不能審車的事,潘大哥開始大倒苦水。

“車牌是合法的,行駛證是合法的,而且這幾年我一直交著保險,突然跟我説車是不合法的了,我怎麼辦?”潘大哥告訴記者這些手續都是當初買車的時候,在車管所一次辦理的。潘大哥還特意將自己考取的殘疾人C5駕照拿給記者看。潘大哥説,因為身體殘疾的限制,他沒法開汽車,但是因為當時電動汽車也能掛牌合法上路,有安全保障,他才敢買下這輛電動汽車,現在行駛證眼看就要到期了,年審的事迫在眉睫。隨後,記者跟隨潘大哥來到了淄博市淄川區車管所了解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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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汽車登記暫行辦法出臺後又廢止

淄博市淄川區車管所工作人員回復説,2008年的時候這位工作人員還沒有上崗,當時淄博市出臺了一個電動汽車登記暫行辦法,可以給電動車落綠色的牌子,上保險,也是為了安全著想。2016年,淄博又廢止了該辦法。

記者在淄博市人民政府的官方網站上,搜索到了2009年3月18日出臺並實施的《淄博市電動車管理暫行辦法》,其中第七條規定,電動車參照機動車管理,實行登記制度。電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方可上路行駛。然而,記者又在2015年11月24日淄博市人民政府關於公佈市政府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中看到,這一暫行辦法被列入了廢止的市政府規範性文件目錄中。但是像潘大哥這種已掛牌落戶的電動汽車該怎麼辦呢?隨後,記者和潘大哥撥通了12345政府熱線。

12345熱線工作人員解釋:“目前的情況我們只能按照工作人員給您的答覆為準,但是像您這樣的情況,因為政策的實施和政策的制定,不是説一個部門或者是一個人短時間內能制定的了,或者是解決的了的,針對您的情況,我們也只能向我們的主管領導,向我們的上級逐級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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