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孩子怎麼生”的決策人? 濟南一般由産婦本人決定

2017-09-06 10:11:55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9月5日,陜西榆林待産孕婦墜樓的悲劇,成為全國關注焦點。事件中,處於劇烈疼痛中的産婦,自己的意願是“剖”。在生命降臨的同時,産婦到底會經歷怎樣的疼痛?産婦分娩方式的最終選擇權,究竟掌握在誰的手裏?誰是“孩子怎麼生”的決策人?濟南一般由産婦本人決定。

  9月5日,陜西榆林待産孕婦墜樓的悲劇,成為全國關注焦點。院方稱,因為家屬多次拒絕實施剖宮産,最終導致産婦難忍疼痛、情緒失控跳樓,且醫院表示有監控證明“那女孩跪求剖宮産”。但産婦的丈夫否認了院方的説法,稱家屬曾先後兩次同意實施剖宮産,但醫院説“快要生了,不用剖宮産”。在警方調查結果出來之前,事件仍是“羅生門”,但公眾的關注已在向多個維度發酵。

  事件中,處於劇烈疼痛中的産婦,自己的意願是“剖”。在生命降臨的同時,産婦到底會經歷怎樣的疼痛?産婦分娩方式的最終選擇權,究竟掌握在誰的手裏?

  1事件回顧

  院方稱“女孩都跪下了家屬還不讓剖

  家屬稱“鄰床産婦能證明我同意剖”

  8月31日20時左右,在陜西榆林市第一醫院綏德院區婦産科,26歲的産婦馬某從5樓分娩中心墜下,因傷勢過重,經醫護人員搶救無效身亡。

  榆林市第一醫院發表聲明稱是因為家屬多次拒絕實施剖宮産,最終導致産婦難忍疼痛、情緒失控跳樓。院方發言人楊先生表示,事件發生後醫院十分重視,第一時間聯繫了綏德縣公安局,公安幹警在調查後排除了他殺,具體原因還在勘察中,但結論是自殺的,醫院將按照程式客觀公正解決此事。

  楊先生稱,住院當天醫院就開具了《産婦住院知情同意書》建議進行剖宮産,家屬不同意,都簽字了。“那個女孩可憐啊,我們後來調監控視頻裏看的都感到非常痛心,他媳婦走出病房,都(向家屬)跪下了啊,家屬還不同意”。

  馬某的丈夫延先生卻否認了院方的説法。他告訴記者:“我妻子期間疼痛難忍有兩次,出來跟我説‘疼得不行’。她出來喊疼的這兩次,我都主動跟醫生説,她疼的話咱們就剖宮産。其他鄰床的産婦都可以證明我説過這個話。但是醫生回復説,檢查後産婦一切正常,快要生了,不用剖宮産。”“做剖宮産,我們不會不同意的。在這之後我也著急了,還打了一個電話給醫院的朋友,讓他找熟悉的醫生做剖宮産。打完電話,護士出來就説我妻子人不見了。”

  2未解之謎

  生孩子到底有多痛? 有人“連綿不絕一望無際”

  生孩子有多痛?人們常常用“每個女人都是這麼過來的”來搪塞,然而事實上,每個親歷過生産的女人,她們的感受都千差萬別。至於究竟有多痛,恐怕是旁人尤其是男人難以想像的。

  “每個人對疼痛的耐受程度不同,孕婦也是一樣。”一位婦産科專家表示,每一位孕婦能夠忍受的疼痛程度都不一樣,“有些孕婦已經到達産房,快要臨産了,可能還沒有多大的痛感;而有些孕婦宮口未開,還沒有進入正常的産程,但已經疼得受不了了。”

  果殼網主筆遊識猷不久前剛當了媽媽,她親身經歷了“連綿不絕一望無際的痛,觸景生情輾轉反側的痛,全神貫注無暇他顧的痛”。能撐下來全靠著一個信念——醫生説撐到開三指就可以上鎮痛了。在花費1200元使用了電擊治療儀後,她終於挺了過來,感受是“在分娩時使用鎮痛藥鎮靜劑吸入劑局部麻醉區域性神經阻滯是非常有效且受循證醫學支援的做法。經皮神經電刺激療法則屬於‘證據不足,不足以判斷這種分娩鎮痛技術是否真能起效’”。

  3焦點探討

  誰是“怎麼生”的決策人?

  法律是這樣規定的

  在這一事件中,很多人都産生了這樣的疑問?選擇哪種分娩方式,到底誰是“第一決策人”?産婦?家屬?還是院方?

  其實,我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病例書寫基本規範》等法規都明確規定,對自己身體有處分權的只能是患者,而非家屬。之所以出臺“家屬簽字”制度,是為了滿足患者家屬的知情同意權。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規定,能徵得患者本人意見的時候,醫療機構必須徵得其同意,同時也應當徵得家屬或被授權的代理人同意。但別忘了,代理人的作用仍然是獲得知情權。《病例書寫基本規範》規定,對需取得患者書面同意方可進行的醫療活動,應當由患者本人簽署知情同意書。只有在患者不具備完全民事能力、無法徵得其同意時,醫院才應讓患者法定代理人簽字。而且,《侵權責任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病例書寫基本規範》均規定,為搶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權人無法及時簽字的情況下,可由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簽字。而在現實操作中,一些醫療機構和醫護人員,對“手術簽字”制度狹隘理解、機械執行,加之院方為了撇清責任,認為即便是患者完全有能力,也必須要家屬簽字同意才能實施救治,這是不對的。

  關於此次事件,南京大學法學院邱鷺風教授表示,産婦家屬有莫大道德瑕疵,該被譴責。但是醫院也應承擔部分責任。因為在産婦自身清醒的情況下,就該讓産婦自己簽字。人身權是專屬權利,夫妻人格並不合一,這是有明確法律規定的,所以《侵權責任法》的醫療損害賠償方面,並沒有授權醫院剝奪産婦自身的生命和健康決定權。需要丈夫決定的情形,只能是妻子神志不清的情形。發生這種悲劇,在法律上,家屬完全可以要求醫院賠償,至少女方父母可以。

  此次事件,具體內情及最後的責任認定,尚待權威調查;但必須向公眾普及的法律常識是:身體處置權、手術簽字權,首先屬於患者本人。 (據《現代快報》、《華商報》、澎湃新聞、果殼網)

  ●濟南論“生”

  一般由産婦本人決定

  需産婦和家屬兩方簽字

  陜西榆林待産孕婦墜樓的悲劇迅速成為社會關注焦點,濟南的醫院在孕婦是剖宮産還是順産的問題上,相關處理流程是怎樣的?記者採訪了相關專家。

  什麼情況下選擇剖宮産?

  “我們一般在孕婦38周左右時,開始對胎兒大小進行評估,根據評估情況建議其順産還是剖宮産。”山東省千佛山醫院婦産科副主任張志偉説,評估胎兒大小的準確率達到80%以上,所以孕婦什麼時候生、怎麼生,基本上提前就能知道情況和確定分娩方案了。

  什麼情況下選擇剖宮産?濟南市婦幼保健院産科專家告訴記者,這需要醫生的專業評估,一般剖宮産手術分為絕對和相對兩種。

  “胎兒胎心不好,頭圍和孕産婦骨盆大小不相稱及由於各種原因發生胎兒宮內急慢性缺氧的等都需要剖宮産。”該專家説,絕對手術就是説必須要剖宮産,順産生不出來。還有一部分産婦,從評估上建議其嘗試順産,但在順産時如果不順利,也會建議其再行剖宮産。比如有的胎兒臀圍朝下,有的孕産婦胎膜早破等等。

  拒絕手術的家屬,經勸説也會簽字

  隨著二胎政策的放開,高齡産婦也隨之增加。張志偉説,在臨床中會出現一些狀況,比如有些媽媽一心為了生二胎,在頭胎時堅決拒絕剖宮産;有的孩子比較大,順産下不來,還在堅持順産。張志偉説,這時産婦千萬不能為了順産而堅持,有手術指徵的時候必須要顧慮到大人孩子的安全。

  “剖宮産手術是否實施,一般是由産婦本人來決定。一般情況下術前協議需要産婦和家屬兩方簽字,主要是怕術中出現特殊情況。”張志偉説,如果遇到産婦必須要剖宮産,否則確實有可能引發危險的情況下,他們會和産婦及家人溝通。在他本人的臨床經驗中,95%以上的家屬和産婦都是配合醫生建議的。極少數會拒絕剖宮産手術簽字,“讓産婦再使使勁”,但考慮到産婦和孩子安全,最終也會簽字。

  據統計,2011年山東平均剖宮産率達45%,個別醫院甚至超過80%,遠遠高於15%的世界平均水準。往年千佛山醫院的剖宮産率能達到50%,2016年剖宮産率降到40%多,是因為二孩政策的放開,第一胎大家還是會選擇順産。因為第一個孩子順産,第二個孩子順産就很順利。

  醫院公佈監控截圖:産婦兩次下跪與家屬溝通被拒

  針對日前發生的“待産孕婦跳樓事件”,涉事醫院陜西榆林市第一醫院今天(6日)淩晨通過官方微網志再次回應:産婦兩次下跪與家屬溝通被拒。同時,醫院方面還公佈了監控視頻截圖。

  8月31日20時左右,陜西榆林市第一醫院綏德院區住院部5樓,一名待産孕婦從樓上墜下身亡。9月3日,榆林市第一醫院綏德院區就此發表聲明稱,該産婦因家屬不同意進行剖腹産,生産時疼痛難忍,最終導致産婦情緒失控跳樓身亡。不過,産婦家屬表示並不認同這一聲明,並稱曾兩次提出進行該項手術減輕産婦痛苦。

 

 

  關於8.31産婦跳樓事件有關情況的再次説明

  2017年8月31日,我院綏德院區婦産科二病區産婦馬XX跳樓身亡。事件發生後,我院及上級主管部門、公安部門對此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成立事件調查組,固定證據並開展死因鑒定與善後處置工作,先後三次與死者家屬召開溝通會,表達哀悼與慰問之意,通報調查進展及初步結論。針對網路謠言,我院于9月3日發佈《有關情況説明》,同時主動接受媒體採訪監督。為進一步澄清事實、還原事件真相,現就有關情況及大眾關注的事件疑點再次説明如下:

  一、基本情況

  産婦馬XX,女,26歲,身份證號6127XXXXXXXXXX3325,綏德縣吉鎮鎮張家峰村人。産婦于2017年8月30日15:34,以“停經41+1周要求住院待産”之主訴入院。初步診斷:1.頭胎41+1周孕待産;2.巨大兒?入院完善相關檢查後,因胎兒頭部偏大(彩超提示雙頂徑99mm,一般足月胎兒雙頂徑不大於90mm),陰道分娩難産風險較大,主管醫生多次向産婦、家屬説明情況,建議行剖宮産終止妊娠,産婦及家屬均明確拒絕,堅決要求以催産素誘發宮縮經陰道分娩,並在《産婦知情同意書》上簽字確認順産要求。

  2017年08月31日上午10時許,産婦進入待産室。生産期間,産婦因疼痛煩躁不安,多次離開待産室,向家屬要求剖宮産,主管醫生、助産士、科主任也向家屬提出剖宮産建議,均被家屬拒絕。最終産婦因難忍疼痛,導致情緒失控跳樓。醫護人員及時予以搶救,但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

  二、善後過程

  8月31日晚,我院第一時間封存産婦病歷、監控視頻等相關證據。

  9月1日上午,我院成立院內調查組,要求相關當事人全力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並指定專人負責安撫家屬情緒、了解訴求。

  9月2日上午,我院與患者家屬進行座談,解答患者家屬對患者跳樓的原因與診療過程的疑問。

  9月3日上午9時,綏德縣公安局負責人來院召開警、院、家屬三方座談會,通報産婦跳樓身亡的初步調查結論,建議産婦家屬通過訴訟等合法途徑解決異議。

  三、事件主要爭議點釋疑

  (一)産婦死因?

  公安部門已出具書面調查結論:排除他殺,産婦係跳樓自殺。

  (二)究竟是誰拒絕剖宮産?

  1。 産婦夫婦在産前簽署《産婦住院知情同意書》,簽字、按指紋確認順産意願;

 

 

  2。 《護理記錄單》記載産程中家屬三次拒絕記錄;

 

 

  3。 監控視頻中産婦與家屬溝通被拒絕。

 

 

 

 

 

 

  (三)為何必須家屬簽字?

  産婦簽署了《授權書》,授權其丈夫全權負責簽署一切相關文書,在她本人未撤回授權且未出現危及生命的緊急情況(産程記錄産婦血壓、胎心正常)時,未獲得被授權人同意,醫院無權改變生産方式。

 

 

  (四)醫護人員是否存在監護失位?

  1。 産婦係成年人且無精神病史,具備完全行為能力,即使在待産室內醫院也無許可權制其人身自由;

  2。 一般産婦順産産程長達數小時,中途多數會起身在分娩中心外與家屬談話或散步助産;

  3。 事發時待産室內共有5名産婦,當班助産士在産房接新生兒,二線助産士在待産室內巡查各産婦産程進展;

  4。 該産婦曾多次走出分娩中心與家屬溝通,因此其最後一次走出待産室時,助産士未料到該産婦進入待産室對面的備用手術室跳樓身亡。

  (五)醫院窗戶為何無防護設施?

  1。 事發窗臺高1.13米,符合建築安全規範,無意外墜樓可能;

  2。 《消防法》第二章第二十八條規定:“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第七章第四款明確:“人員密集場所,是指公眾聚集場所,醫院的門診樓、病房樓,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旅遊、宗教活動場所等。”

  無論因為何種原因,此事件都是任何人不願意看到的悲劇,我院始終對産婦的不幸離世深表哀悼與同情。

  願塵埃早定,逝者安息、生者堅強。

  特此説明

  榆林市第一醫院

  2017年9月5日

    孕婦生孩子到底有多疼?濟南産科專家這樣説…

  今天,“待産孕婦疼痛難忍,要求剖宮産遭拒後跳樓身亡”的消息在網路上引起熱議,大家在爭論剖宮産手術到底誰説了算的同時,對順産和剖宮産也展開了討論。順産到底有多疼?何時應該剖宮産?順産和剖宮産分別對母親和孩子有何種影響?帶著這些問題,記者採訪了濟南市婦幼保健院産房主任高鳳春。

  對生産疼痛的耐受程度因人而異

  “每個人對疼痛的耐受程度不同,孕婦也是一樣。”高鳳春表示,每一位孕婦能夠忍受的疼痛程度都不一樣,“有些孕婦已經到達産房,快要臨産了,可能還沒有多大的痛感,而有些孕婦宮口未開,還沒有進入正常的産程,但自己已經疼的受不了了。”

  據高鳳春介紹,與現在不同,以前的孕婦都會等到自然臨産時才到醫院,“原先孕婦通常會在懷孕42周以後才到醫院,現在隨著大家對産前診斷的重視,如果孕婦懷孕41周後還沒有自然生産的跡象,就會到醫院進行檢查。”高鳳春告訴記者,在懷孕41周以後,胎盤逐漸老化,對胎兒的供氧能力下降,此時,相比于子宮內的環境,外界的環境更有利於寶寶的健康。“41周後,我們會建議孕婦引産。”

  “與自然臨産相比,引産的産程相對要長,疼痛感也會更加劇烈。”高鳳春説,自然臨産就像瓜熟蒂落,是一個自然的過程,而引産可能各方面都不夠成熟,因此生産也會更加困難。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情況都可以進行手術助産,高鳳春告訴記者,95-97%的胎兒都是枕前位出生,也就是趴著出生,但也有極少數胎兒會出現側臥或者仰臥的情況,“如果胎兒體位不正,我們會指導産婦進行體位的調整,對胎兒做一些胎方位的糾正,但是如果觀察兩個小時生産還沒有進展,我們就會採取剖宮産。”

  “除此以外,如果出現胎兒窘迫的情況,我們也會採取剖宮産。”高鳳春表示,“如果宮內胎兒缺氧,孩子已經耐受不了,而此時孕婦宮口也沒有開全,無法進行手術助産,就要選擇剖宮産。”

  正常分娩更有利於母體和胎兒健康

  據高鳳春介紹,只要沒有分娩禁忌,都會建議孕婦自然生産,“只要大人和孩子都能耐受,也沒有出現臍帶脫垂、胎盤早剝、前置血管斷裂等異常因素,基本都可以自然生産。”

  “如果沒有這些情況的發生,只是孕婦因為害怕疼痛而要求剖宮産,我們首先會對孕婦進行心理疏導”,高鳳春告訴記者,現在産房內已經有了一對一陪伴分娩,“助産士會對孕婦進行精神上的鼓勵,同時進行專業的指導,幫助孕婦生産。”而且,現在醫學上已經有了分娩鎮痛,“麻醉的方式能夠減輕孕婦生産過程中50%的痛苦,而且對孩子也沒有什麼影響。”

  高鳳春表示,鼓勵孕婦自然生産,是因為和剖宮産相比,正常分娩更有利於母體和胎兒的健康。“陰道內的正常菌群會刺激寶寶進行吞咽,這有助於孩子體內正常菌群的建立,同時,産程本身會促進泌乳素的分泌,能夠幫助母體早開奶。”

  “經過軟産道的擠壓,有助於提高孩子的應激能力。”高鳳春表示,肺部經過軟産道的擠壓,有助於孩子呼吸功能的建立,“通過對羊水的吞咽,可以將肺內和呼吸道內的黏液擠壓出來,減少濕肺、新生兒吸入性肺炎的發生。”

  同時,陰道分娩也會刺激孩子肺內部的表面活性物質,這時孩子肺部擴張的能力要比剖宮産的孩子好。但是經過軟産道的擠壓,是否會讓孩子更聰明,高鳳春表示,醫學上並沒有這種説法。

  “與正常分娩相比,剖宮産手術並發癥多,對媽媽的損傷比較大,孩子的抵抗力也會下降。” 高鳳春告訴記者,剖宮産手術創傷大,出血量多,對媽媽的健康很不利。

  “剖宮産最大的風險就是疤痕妊娠。”高鳳春介紹説,剖宮産除了給孕婦留下皮膚表面的疤痕外,在子宮上也會留下疤痕。“如果孕婦子宮上的疤痕恢復不好,就會留下憩室,這樣孕婦在再次妊娠的時候,孕囊有可能會著床在子宮原疤痕處,這時胎兒會向外生長。”高鳳春表示,這時孩子長不到足月,而且流産的風險也會增大。

  (據濟南時報、齊魯晚報、觀察者網綜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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