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不實習不準畢業? 瀋陽城市建設學院學生抗議"強制實習"
學校實習應該有統一的原則和基本要求,同時對於學校的校長等高層管理人員的資質要有培訓和考核,及時監督和提醒。另外,上級教育管理部門也可以成立相應的實習監管部門,對所屬學校的實習進行實時監督。
7月18日,有瀋陽城市建設學院大二學生反映,學校強制要求暑期到山東煙臺富士康實習,輔導員通知,如果不實習或將影響畢業。
李月(化名)是參加這次實習的學生之一。聯繫到她時,她正在接受富士康的實習前培訓。“這是剛剛拍的。”李月發來一張圖片,上面一群人肩貼肩,黑壓壓地坐著,在最面前,一個人正指著熒幕講解。
李月正在接受培訓的房間,不足150平米擠滿300人
“房間不超過150平米,我們300個學生一個屋,一共兩個屋。”李月説。雖然現在1平米就得擠兩個人,但她表示現在已經比最初來的時候好很多。“剛來的兩天我們是700個人擠在一個屋。”李月説。
據了解,包括李月在內的這700名城市建設學院的學生是第一屆到山東煙臺富士康實習的。學生主要來自兩個院係——資訊係和機械系,實習時間是從7月15日到10月15日,為期3個月。
“學校在期末6月份左右通知我們暑假要實習,沒來時候不知道情況這麼惡劣。”李月抱怨,現在不只是每天幾百人被塞到百平米的房間聽課培訓,而且其他伙食安排都很差。“我們吃不飽跟食堂阿姨要點菜,藍馬甲(富士康工作人員)就吼我們:‘回去!’”
學生的早午飯
另外,有學生認為學校和富士康存在安排管理上的缺陷。“所有的事好像都是臨時決定的,毫無頭緒,就比如今天讓我們七點半集合,走到一半又説八點半再集合。這種事不是一次兩次了。”該學生表示,剛開始還很期待到世界500強企業之一的富士康實習,現在徹底失望。
眼見境況糟糕,不少學生開始抗議,但要求學校停止實習似乎成了“奢望”。“學校拿學位證壓我們,不實習的話,沒有學位證,我們不是白上大學了嘛。”李月苦惱,實習的學分超過10分,不實習的話對畢業影響很大。
是否能到其他單位實習或者通過其他方式修滿實習的學分,李月回答:大二實習的都是到富士康,沒有去別的地方的選擇。“我們有同學問老師,想考研的可以不去嗎?輔導員説不行。”她補充道。
李月説,目前老師正在挨個寢室的走訪,説服學生簽協議。在學生提供的三方實習協議書中,記者看到協議第一段就寫明:甲方(煙臺富士康)同意乙方(學校)按約定的條件,在丙方(實習學員)自主、自願的前提下,選派丙方到甲方進行實習,三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
學校要求籤訂的三方實習協議書
然而,許多學生並不能自主選擇實習單位,而是在不清楚實習單位的具體情況下“被動”到單位實習。
該校並非只有大二學生遭遇到“強制實習”,有大三的學生也表示實習要“跟學校分配走”。
“實習是被迫到學校安排的地方,每個月工資一般是三五百,最多的一千五最少的沒錢,白幹活。”林芳(化名)今年開學後升大四,她説學校不允許學生在其他地方實習,但學校提供的實習工作大多數都是銷售類,“負責打電話,發傳單”,她感覺工資很低而且跟專業也不太對口。
“如果實習一兩個月也就忍了,但是學校和實習單位簽了4個月的合約。”林芳家住外地,實習期間每月還得花幾百元在房租上,壓力頗大。
目前,為在與學校溝通無望的情況下,不少學生利用微網志等網路平臺反映學校“強制實習”的問題,並在微網志發起的#不實習不準畢業#話題討論,該話題閱讀超過500萬,討論超7000條,一度躥到熱搜榜。
不只瀋陽城市建設學院有實習管理上的不足,許多學生也抱怨自己學校安排的實習也存在諸多問題。有網友調侃:同一個世界,同一種學校。
不少網友表示有相似遭遇
對於高校的實習管理,早在2016年教育部等五部門就聯合印發了《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其中強調全過程管理,突出實習的教育教學屬性,對一些重點環節,如實習協議、實習報酬、禁止事項等作了強調和細化,要求職業院校應根據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與實習單位共同制訂實習計劃,實習崗位應符合專業培養目標要求,與學生所學專業對口或相近。另外,明確指出學生經本人申請,職業學校同意,可以自行選擇頂崗實習單位。
對此,山西師範大學教育科學學院副教授李海雲認為,不管是否是職業學校,民辦還是公辦,都應該依照該管理規定。她表示,一些學校把學生作為利益獲得的工具和廉價勞動力,造成了極為負面的影響。
她建議:學校實習應該有統一的原則和基本要求,同時對於學校的校長等高層管理人員的資質要有培訓和考核,及時監督和提醒。另外,上級教育管理部門也可以成立相應的實習監管部門,對所屬學校的實習進行實時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