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以來,龍煙鐵路龍口至蓬萊段多次發生電纜被盜案,被盜電纜線上千米,導致經濟損失二百餘萬元。5月4日22時許,蓬萊市公安分局南王派出所民警,一舉將再次作案的犯罪嫌疑人36歲的龍口男子于某某當場抓獲。經審訊,于某某對2017年3月至5月間7次盜竊鐵路電纜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5月16日中國青年網)
鐵路電纜線作為國家重要的基礎設施,在偷盜者的眼中,不過是抵得3000元的破銅爛鐵,不禁令人唏噓。眼下這起事件,讓筆者想起前些年的兩則新聞。2014年,17萬元的飲料被小偷倒掉,當做空瓶賣了115元。2015年,山東三男子合夥造10萬餘枚1元假幣虧本,光成本就18萬。公眾大多把關注點放在了小偷的愚昧無知上,將這起事件當做茶余飯後的談資,但切不可忽略盜竊背後對社會造成的惡劣影響。
此次事件,不法分子將黑手伸向了鐵路電纜線,並頻繁作案數起,純粹是受到利益的驅使嗎?顯然不是,其實究其根本在於沒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規及懲處辦法,一些不法分子才會肆無忌憚地把公共基礎設施當成“發家致富”的目標。而盜竊事件發生之後,有些單位部門害怕承擔責任,沒有及時報案,給調查取證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難度,也在間接上縱容了他們的“囂張氣焰”。
基層設施遭到破壞,危害性極大,對公共安全構成嚴重威脅,也會使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蒙受損失。在這樣的情況下,公眾就會質疑公安機關的辦案力度,引起社會矛盾。實際上,公安機關也一直在加大對盜竊公共設施犯罪的打擊力度,但由於當前在打擊有關犯罪活動時,防範機制和懲處力度上存在著“短板”,所以打擊效果不甚理想。針對這一現狀,亟需形成公安機關、管理單位、社會輿論多重聯動的模式,建立起長效的管理體系。
有句老話叫做:“不知者無罪”。這句話放在現代法治社會,是完全行不通的。打擊盜竊基礎設施犯罪,刻不容緩。其治本之策是在完善相關制度的同時,通過宣傳教育,提高公眾的法治意識。另外,還需對廢品回收行業進行有效的監控與管理,取締一切沒有合法手續的“黑收購站”。對於那些明知是“贓物”卻照收不誤的,依據法律法規給予嚴厲打擊,斬斷利益鏈條中的關鍵環節。只有多管齊下、疏堵結合,提高犯罪成本和降低不法收益,才能遏制住此類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