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全媒體記者 王媛
説好了搬家500元,搬到目的地卻被要價1500元;明明一車就能裝下的東西,卻莫名其妙地加了車;樓層高加錢、書本多加錢、天熱加錢……説起搬家公司的亂收費現象,許多市民都要大倒苦水,坐地起價,處處加錢,投訴無果。27日,青島市消保委揭露搬家行業4大“坑”,搬家公司亂收費不僅套路深,而且由於行業標準缺失,掉進“坑”裏的消費者往往無處説理。
■套路一
搬家前報價低
卸貨時坐地起價
市民劉先生近日搬家,通過廣告聯繫到某搬家公司的市北區分部,雙方口頭約定費用為500元,而傢具家電搬到劉先生新家樓下準備卸貨時,搬家公司立刻變臉,列出種種理由要求加價到1500元,否則不給卸貨。劉先生向市北區消保委投訴,無奈的是,提供不出書面協議,甚至連該搬家公司的辦公地址都不清楚。更可氣的是,搬家公司見劉先生投訴,當場棄車走人。
搬家是眾多家庭都會涉及的消費領域,搬家公司的廣告、電話在居民小區、街道隨處可見。據市消保委調查,目前,青島市搬家市場的默許價是每台車300元到500元,消費者和商家大多是通過電話商談。搬家公司抓住部分消費者貪圖便宜的心理,先報出較低的價格,搬家當天再以各種理由要求加價,少則幾百元,多則上千元。
■套路二
為收“加車費”
車廂暗設夾層
消費者馮女士搬家時遇上的事情更奇葩,她預約了某老兵搬家公司搬家,並談好一車260元。搬家當天馮女士發現,原本4米長的車完全能夠裝下的物品,居然有一半裝不下,必須要加車。馮女士仔細察看發現,車廂被人為安裝了近1米的夾層,空間至少減少了四分之一。
市消保委受理的投訴中,很多消費者有這樣的疑問,明明東西不多,怎麼就需要裝兩車呢?調查發現,目前,島城市場上搬家公司使用的基本都是廂式貨車,個別搬家公司為了收取“加車費”,在車廂裏做起了文章,看似4米長,通過設夾層,用鋼板堵上幾十釐米,縮小了車內面積,原本一車就能裝下的東西需要兩車或者另加小車才能裝下,從而變相加價。遺憾的是,這類投訴大多無法解決,因為雙方最初只是口頭約定,難以取證。
■套路三
家電都按大件收費
加錢名目繁多
搬家公司在與消費者溝通時,往往簡單告知鋼琴、衣櫥等大件要額外收費,但在實際搬運過程中,尺寸稍大的電視機、冰箱、洗衣機等家電,一律劃為大件計費。不僅如此,樓層高了要收樓層費,書本多了要收超重費,車輛停放的位置距離單元門遠了要收費,天熱了再額外收取辛苦費,總之處處加錢,不給就不卸貨。倘若消費者在裝車前提出另找公司,還需補償空車費。
市民石先生約某交運搬家公司搬家,約定按照300元一車收費,但該搬家公司卻在快搬完的時候提出按照每人200元收費,再加上小車的費用120元,一共要消費者再交720元。經八大峽市場監管所調解,最後共收取450元費用。
■套路四
預約不簽合同
搬完不開發票
市消保委指出,市面上不乏搬家公司是臨時搭班子,現找搬運工人,消費者打電話諮詢時,一般承諾會簽合同,但搬家時會以忘帶或其他説辭拒簽,搬完家收費不開具發票或收據,其目的就是為了出現問題時推脫責任。
目前,國家尚未制定搬家行業標準,島城搬家市場也沒有統一的服務規範,導致搬家公司服務品質良莠不齊,市民遇到糾紛很難説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