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南區法院“春雷行動” 歷經12小時強遷一處變賣房産

2017-04-21 15:02:49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為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利益,努力落實“基本解決執行難”的工作目標,市南區法院根據市中院的部署要求,積極開展“春雷行動”。4月18日上午7點50分,市南法院執行人員會同法警到達嶗山區山水名園小區,執行人員多次叫門確認屋內無人,決定實施強制遷讓。

  半島網4月20日消息 為維護勝訴當事人的合法利益,努力落實“基本解決執行難”的工作目標,市南區法院根據市中院的部署要求,積極開展“春雷行動”。 4月18日上午,市南區法院集中執行力量,對一處依法變賣後被執行人拒不騰讓的房屋實施強制遷讓。

  

  強遷現場

  據了解,本案的執行依據是歷經一審、二審和再審程式後的民事判決書,被執行人侯某川、孫某棠向申請執行人賠償損失7491816.59元。因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傚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且名下有多處房産,申請執行人申請拍賣涉案房産。經三次拍賣均流拍,2016年6月3日本院委託青島産權交易所登報發佈了青島市嶗山區香港東路房産的變賣公告,2016年8月8日買受人賀某以3271671元競得,並於同年8月30日依法辦理了過戶手續。本院通知被執行人騰交房屋,但被執行人拒不騰房。據買受人賀某稱,在合法取得該房屋的房産證明後,他多次前往該處查看房屋現況,均遭到社會閒散人員阻撓及恐嚇。市南法院執行局研究決定,對上述涉案房産採取強制遷讓措施。

  4月18日上午7點50分,市南法院執行人員會同法警到達嶗山區山水名園小區,執行人員多次叫門確認屋內無人,決定實施強制遷讓。房屋所在地的中韓邊防派出所、中韓街道辦事處指派人員到場維護秩序並對執行過程進行見證。由開鎖公司破鎖後,執行人員對屋內物品現狀及房屋構造用執法記錄儀進行錄影確認。在錄影期間,被執行人孫某棠突然從樓下圍觀群眾中竄出,叫囂著衝上樓,並與法警發生衝突,一名法警的臉被抓破。後經執行人員訓誡開導,被執行人同意配合法院整理屋內物品並遷出,而後又向被抓傷的法警道歉。執行人員認真清點屋內物品,歷經近12個小時的不懈努力,執行工作順利完成。

  今後,市南區法院還將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深入推進“春雷行動”,確保“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目標順利實現。

  文 劉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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