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中小學校管理新規:學校可自主招聘緊缺教師

2017-02-18 17:32:15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辦法中規定,中小學校對影響教育教學秩序的學生,應當進行批評教育或者適當懲戒;情節嚴重的,視情節給予處分。對於教師編制問題,辦法中規定,機構編制部門應當會同教育、財政等部門每3年核定1次區域內中小學校教師編制總量,並根據生源變化和教育教學改革需要進行動態調整。

  半島全媒體記者 魏海洋

  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必須有科學的發展規劃。學校是學生成才的載體,學校發展好壞關係到學生成才的方方面面。日前,全國第一部以學校為主體的地方性政府規章——《青島市中小學校管理辦法》正式公佈,這也是青島教育史上首部科學全面的學校管理辦法。記者梳理髮現,辦法中擴大了學校在學生招生、教師招聘等多方面的自主權,為學校多方面科學發展指明瞭道路。

  科學育校

  青島走在全國前列

  日前,《青島市中小學校管理辦法》已經正式公佈,按照規定,自2017年3月20日起施行。出臺針對學校為主體的科學管理辦法,在青島教育史上尚屬首次。對於規範中小學校管理,促進現代學校制度建設,推動教育事業發展有重要意義。這也是全國第一部以學校為主體的地方性政府規章,在科學育校,創新學校管理體制方面,青島走在了全國前列。

  辦法中規定,中小學校對影響教育教學秩序的學生,應當進行批評教育或者適當懲戒;情節嚴重的,視情節給予處分。學校的懲戒規定應當向學生公開。學校對教師、學生作出處分決定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並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必要時聽取有關教師、學生、家長代表的意見。教師、學生對學校作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學校提出復核。對復核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提出申訴。

  學校可自主

  招聘緊缺教師

  對於招聘教師,辦法中規定,中小學校有權依法選聘教職工,按照規定實施教職工培養培訓、考核獎懲和績效工資分配。中小學校可以在核準的進人計劃內,自主招聘緊缺專業和高層次人才。中小學校招聘教師時,可以在筆試前先行對報考人員進行面試篩選。中小學校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的形式,配備中小學教學輔助人員、工勤人員和中等職業學校兼職教師。中小學校在核定的內設機構數量、職數、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內,自主設置內設機構,按照規定選任機構負責人,開展教職工崗位設置、競聘上崗和崗位聘用工作。中小學校及其主管部門對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要求的教師,依法依規予以處分。

  隨著教育的不斷發展,引入優質的社會資源,豐富學校的教育資源已經成為趨勢。記者注意到,在該辦法中規定,中小學校根據教育教學需要,自主開展與國內學校、企事業單位或者機構的教育合作、交流與培訓,按照規定實施中外合作辦學、開展對外交流合作活動等。

  明確寒暑假

  傷害事故責任

  辦法中規定,學生在節假日、寒暑假、放學離校後等非在校期間以及非學校組織的活動中,發生傷害事故的,組織者及學生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相關責任。中小學校應當加強校園安全管理,發現校園尋釁滋事、欺淩師生等危害師生安全或者影響教育教學秩序情況的,及時報警並採取相應處理措施。

  家委會被寫入辦法中,成為學校管理的重要一環。其中要求,中小學校應當成立家長委員會,代表家長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家長委員會成員可以通過學生家長自願報名、民主推選等方式産生。家長委員會應當支援和監督學校做好教育工作,對涉及學生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事項等提出意見和建議。

  辦法中規定,要建立中小學校辦學績效年度考核評價制度。年度考核等次優秀的中小學校,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上浮。

  對於教師編制問題,辦法中規定,機構編制部門應當會同教育、財政等部門每3年核定1次區域內中小學校教師編制總量,並根據生源變化和教育教學改革需要進行動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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