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深圳6月29日消息(記者楊振)據深圳特區報消息,深圳青年科技獎授獎人數每年不超過8名,每名獎金50萬元——新出臺的《深圳市青年科技獎實施細則》對青年科技獎的申請、受理、評審、公示及授獎等環節做了詳細規定。這是記者28日從新一期政府公報獲悉的。
根據細則,青年科技獎獎勵的對象為在深圳工作,為建設國家創新城市做出突出貢獻並産生較大影響的自然人,申請人年齡不得超過35周歲。
細則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申請青年科技獎:申請人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申請人已獲得了科學技術獎勵市長獎或者在同一年度同時申請了市長獎;近3年內有學術不端、智慧財産權糾紛及其他不良行為記錄的;申請人近5年內接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正作為刑事案件嫌疑人接受調查;近3年內因違反《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或者專項資金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等接受過行政處罰。
據了解,青年科技獎的申請採取自行申請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市科協將組織專家進行獨立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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