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取締4725家“散亂污”企業 1.8萬餘家提升整改任務艱巨(圖)

2017-07-04 10:30:17 來源:大眾網 作者:馬斌 責任編輯:張靖浛 字號:T|T
摘要】隨著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工作的深入開展,個別深層次問題逐漸暴露出來,“散亂污”問題尤為突出。截至6月29日,淄博市共摸排“散亂污”企業23314家。

  原標題:淄博取締4725家"散亂污"企業 18450家納入整改提升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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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工作的深入開展,個別深層次問題逐漸暴露出來,“散亂污”問題尤為突出。截至6月29日,淄博市共摸排“散亂污”企業23314家,這個數量幾乎佔到了京津冀及周邊28個城市“散亂污”企業總數的七分之一。哪些企業屬於“散亂污”企業?淄博數量為何如此龐大?今後這類企業該何去何從?日前,淄博市環保局局長于照春,針對廣大企業和市民關心的問題一一做了解答。他表示,並不是所有“散亂污”企業都得關停取締,而是要分類施策。

  大量“散亂污”企業從何而來什麼是“散亂污”企業?于照春這樣簡單介紹:沒有工商登記、沒有環保手續的“黑戶”;工藝落後,不符合産業政策;沒有任何治理設施、污染較重;不符合當地規劃佈局;只有個別經營者受益,嚴重危害周邊群眾健康的企業,這些都是目前高壓整治的重點。

  淄博市作為老工業城市,長期的工業化發展進程逐漸形成了企業數量大、結構佔比高、覆蓋範圍廣的局面。特別是相當一部分鄉鎮企業、民營企業、小微企業,由於設立時間較早,大多存在手續不齊全、環保治理設施不完善等問題。從4月7日開始,環保部在京津冀及周邊28個城市,也就是北京、天津及包括淄博在內的周邊26個污染傳輸通道城市啟動大氣污染治理強化督查以來,個別區縣、鎮辦負責人在思想認識上仍調整不到位,怕影響就業、影響穩定,環境監管缺位,致使“散亂污”企業整治推進不快、整改銷號率較低等。

  “這些問題,不但制約著全市新舊動能轉換和生態建設順利推進,也導致了淄博市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工作中不盡如人意。”于照春説,針對這一問題,淄博市委、市政府著力從思想認識和工作壓實方面入手,以鐵的決心、鐵的措施和鐵的手腕,加大對“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力度。

  11個環保督查組均由市級領導任組長

  6月23日,淄博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周連華到周村區督導“散亂污”企業環保整治情況;淄博市委副書記、市長于海田帶隊到博山區督導“散亂污”企業環保綜合整治工作……為了堅持問題導向,強化責任擔當,持續加大綜合整治力度,堅決打贏治理“散亂污”攻堅戰,當天淄博所有市委常委分別帶隊到區縣檢查“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情況。

  周連華到周村區督導時,要求全市上下進一步統一思想,咬定目標不放鬆,堅決克服畏難發愁情緒和被動應付思想。堅持決心一次下足、措施一步到位,以“零容忍”態度整治“散亂污”問題,堅決打贏“散亂污”治理攻堅戰。

  其實早在今年3月31日,接環保部印發《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方案》後,淄博市委、市政府就高度重視,按照要求第一時間對相關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淄博市委、市政府充實完善了市級領導帶隊夜查制度,明確“散亂污”企業和污染大戶為檢查重點,在全社會持續釋放對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的強烈信號。同時,各區縣、高新區、經濟開發區、文昌湖旅遊度假區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每天帶隊組織開展夜查工作,對夜查發現的問題,特別是“散亂污”問題及時匯總上報,並立即進行整改。

  “為切實推動國家強化督查、省大氣污染防治督查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力度,壓實基層整改責任,淄博市委、市政府開展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專項督查,成立11個由市級領導擔任組長,相關部門牽頭、環保局工作組配合的‘散亂污’企業整治督導組,深入一線實地開展督查工作。”于照春表示,6月29日,11個環保督查組全部進駐各區縣開展“散亂污”治理督查工作。這種方式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工作中,尚屬首創。

  所有“散亂污”企業將逐一確定整治類別

  面對“散亂污”企業整治的高壓態勢,不少企業認為,只要屬於這類企業就必須要關停取締,因而鋌而走險,與環保部門打起了“遊擊戰”。事實上,于照春説,這是一種錯誤認識,不是一種明智做法。對“散亂污”企業,淄博將逐一確定整治類別。

  6月1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出臺了《淄博市“散亂污”企業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明確從2017年6月到2018年3月為整治時限,按照關停取締類、限期完善類、治理提升類、搬遷改造類4個類別,對全市行政區域範圍內所有鎮辦、村居符合整治標準的企業和工商業戶開展專項整治,對“散亂污”企業逐一確定整治類別、整治要求、完成時限、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建立了以鎮(街道)黨政主要負責人為“網格長”的監管制度,明確網格督查員,落實排查、取締責任,實行動態管理。通過持續傳導壓力,各級黨委政府嚴格落實排查整治主體責任,按照“鎮不落村、村不落戶”的原則,對各自轄區內“散亂污”企業進行了全覆蓋、無死角的摸排整治。

  截至6月29日,全市共摸排“散亂污”企業23314家,已清理取締4725家,除139家尚在確定類別之外,其餘18450家全部納入整改提升範圍。

  最嚴厲問責 18人被組織誡勉談話

  6月27日,淄博市委、市政府召開部、省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動員暨生態淄博建設第二十一次調度會議。為確保“散亂污”問題徹底整治到位,各鎮辦、園區、指揮部等主要負責人全部參會。

  會上通報了對環保部大氣污染防治強化督查工作突出問題的相關問責情況,對個別區縣、鎮辦在“散亂污”治理過程中存在工作態度不積極,監管職責落實不到位等問題進行了問責。責令一名分管環保工作的副區長向淄博市委、市政府做書面檢查;對“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工作問題較為突出和被央視媒體曝光的7個鎮辦黨委書記、鎮長,共14人進行組織誡勉談話;對監管責任不到位的4名區縣環保(局)長進行組織誡勉談話。

  于照春介紹,為深入改善環境空氣品質,確保全面完成全市“散亂污”企業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淄博市將出臺“散亂污”企業環境綜合整治考核辦法,對各區(縣)人民政府,高新區、經濟開發區、文昌湖區管委會;各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各有關園區等進行相關考核。月度考核排名後兩位的區(縣)和後三位的鎮(街道)、園區通報批評,並對鎮(街道)分管領導實施誡勉談話。對連續兩次月度考核排名後兩位的區(縣)和後三位的鎮(街道)、園區通報批評,免去鎮(街道)、園區分管領導職務。對連續三次月度考核排名後兩位的區(縣)和後三位的鎮(街道)、園區通報批評,免去鎮(街道)、園區主要領導職務,追究所在區(縣)分管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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