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一批新法律法規將施行

2017-06-30 09:57:30 來源:人民網 作者:陳羽 責任編輯:張靖浛 字號:T|T
摘要】新規明確不得加價售車;下半年增值稅減負持續加力;降低證券期貨投資者損失;殘疾人醫療護理保障再度加強……7月1日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規將影響我們的生活。

  原標題:7月1日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規將施行

  新規明確不得加價售車;下半年增值稅減負持續加力;降低證券期貨投資者損失;殘疾人醫療護理保障再度加強……7月1日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規將影響我們的生活。

  全國性法律法規

  2017下半年全年減負將達萬億規模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7月1日起,將增值稅稅率由四檔減至17%、11%和6%三檔,取消13%這一檔稅率;將農産品、天然氣等增值稅稅率從13%降至11%。同時,對農産品深加工企業購入農産品維持原扣除力度不變,避免因進項抵扣減少而增加稅負。

  據專家預計,減負紅利下半年會密集釋放。包括簡化增值稅稅率結構、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試點政策將推至全國、暫免征銀行業監管費和保險業監管費等多項減稅降費新政將從7月1日起實施,全年減負預計可達萬億規模。

  汽車銷售新規明確不得加價售車

  7月1日起,由商務部發佈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 新《辦法》)將正式實施,《辦法》將取代2005年發佈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對汽車銷售服務行業中的各個環節進行規範。其中,對於汽車銷售加價、提供三包憑證、明示配件來源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和要求。作為汽車消費者,這些新的變化也將保護自身權益,讓汽車消費變得更加安心。

  同時,交強險費用按出險率以及車船使用稅也進行了調整。此政策下,交強險的費用會依據上一年出險情況和交通違法行為情況進行浮動。車船稅方面,小排量車型所需交的費用相比以前更少,大排量車型則需要繳納更高的車船稅。

  中醫藥法:為健康服務提供中國方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將於7月1日正式實施。該部法律共設九章63條,除總則、法律責任和附則外,分別對中醫藥服務、中醫藥保護與發展、中醫藥人才培養、中醫藥科學研究、中醫藥傳承與文化傳播、保障措施等內容作了規定。也是中國首次從法律層面明確中醫藥的重要地位、發展方針和扶持措施,為中醫藥事業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讓投資者購買適合自己的産品

  《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將於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辦法》作為我國證券期貨市場首部投資者保護專項規章,是資本市場重要的基礎性制度。

  現有投資者參與證券期貨交易是按原有的制度安排進行的,實施新的《辦法》將充分考慮這一現實情況,實行區別對待,“新老劃斷”。《辦法》發佈以來,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等市場主體主動作為,在管理制度、技術設備、人員配備、學習培訓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目前,《辦法》實施準備工作已基本就緒。

  加強殘疾人醫療護理保障

  《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條例》于2017年1月11日國務院第161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我國現有殘疾人總數約為8500萬,近年來,我國在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工作上取得了顯著成效,但相對於經濟社會發展水準而言仍總體滯後,在全社會對殘疾預防重視程度、殘疾人康復服務體系建設、對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工作的支援與宣傳力度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此次制定《條例》,就是為了從制度層面推動解決上述問題,促進我國殘疾預防和殘疾人康復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條例》共6章36條。

  地方法律法規

  京津冀:跨省市省級高速公路命名和編號規則將實施

  由京津冀共同組織制定的《京津冀跨省市省級高速公路命名和編號規則》將於7月1日正式實施。屆時,三地跨省市省級高速公路一路多名、編號不一的現狀將被改變,11條京津冀銜接高速公路將重新命名,在編號上統一以“S”打頭。該規則提出,不同起訖點高速公路路線簡稱不應重復或出現歧義。一旦有重復和歧義,則採用起訖點行政區劃名稱的第二或第三位漢字替換等方式加以區別。

  上海:小餐飲實施備案納管

  上海市政府日前制定發佈《上海市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臨時備案監督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並將於今年7月1日起施行。《辦法》為備案詳列“正負清單”,設立退出機制。原則上,備案不超過3年,並要求相關部門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目前,上海21個試點街鎮已對193家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開展備案。

  廣東:首部關於供用電法規將正式實施

  廣東省首部地方電力法規《廣東省供用電條例》將於7月1日正式施行。南方電網廣東公司表示,條例厘清了供電企業、用戶和政府管理部門的關係,對舊城新建電網設施缺地、政府要求供電企業“配合”停電等問題進行了明確規定,有助於這些“頑疾”解決。條例對供電設施規劃與建設、管理與保護,電力供應與使用,監督管理等進行了規範。

  江蘇:將實施全國首部民航地方性法規

  《江蘇省民用航空條例》將於7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條例》是國內首部全面規範和促進地方民航發展的地方性法規,明確了航空在江蘇省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法律地位。

  該《條例》依據上位法有關規定,結合江蘇實際,制定了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的新規定和細化性條款,並在通用航空、産業促進等方面實現了較大的突破與創新,為規範江蘇省民航管理制度、促進全省民航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連雲港:將全面實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範圍調整

  連雲港市今日發佈《關於調整市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對市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範圍進行了調整,調整後的市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總面積為市區建成區面積的2.3倍,7月12日起全面實施。據了解,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面積的進一步擴大,將促進我市能源結構調整優化,改善空氣品質,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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