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17市全部建立河長體系 落實河長52000余名
6月28日,從山東省水利廳獲悉,截至目前,山東全省17個市、180個縣(市、區)(含高新區、經濟開發區等)已全部建立河長體系,落實各級河長52000余名。
山東省水利廳廳長劉中會介紹説,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並將其作為了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下發了《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全面實行河長制工作,省委常委會、省政府專題會議聽取了省水利廳關於河長制工作情況彙報,並審議通過了山東省全面實行河長制工作方案。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下發《山東全面實行河長制工作方案》以來,各級各部門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和工作方案要求,全力抓好貫徹落實,積極推進各項工作。“截至目前,全省17個市、180個縣(市、區)(含高新區、經濟開發區等)已全部建立河長體系,落實各級河長52000余名。17個市已全部出臺市級實施方案或工作方案,127個縣(市、區)已出臺縣級實施方案或工作方案,進度明顯快於預期,得到水利部領導的充分肯定。”
目前,臨沂、濱州兩市開展了首輪市級河長現場巡河督導工作,濱州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與河長制相配套的“河道警長制”。東營、日照等市,慶雲、高唐等縣舉辦了面向最基層的河長制工作培訓班,取得了明顯效果。
劉中會説,省水利廳在結合防汛行政責任人分工,擬訂了省總河長、省級河長名單,近日即將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名義聯合公佈。按照“全面排查、系統治理、鞏固提高”三步走戰略要求,還聯合省環保廳全面部署了河湖問題排查工作。全省16條骨幹河道和南四湖、東平湖排查工作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對排查結果進行整編分析,並以此為基礎,按照“一河一策”要求,制定河湖綜合整治方案,該項工作將於7月底前完成。按照分級河湖名錄,省、市、縣三級重要河湖岸線利用管理規劃,將分別於10月底前、12月底前和明年6月底前編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