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領域是整治和查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重中之重,濰坊市紀委、市“作風建設年”活動辦現將紀檢監察機關近期查處的6起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峽山區太保莊街道清泉屯村“兩委”將省財政苗木種植專項扶貧資金存入個人賬戶,用於扶貧開發項目外的村務支出。該村黨支部書記陳清海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村主任朱元臣、原會計王恩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街道經管站原站長趙華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街道原副主任高燕、財政所所長張明臣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街道原黨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劉昌寶受到免予黨紀處分;區農産品品質安全管理服務中心科員楊曉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區農林水利局原副局長王仲峰受到免予黨紀處分。
青州市王府街道東劉井村原黨支部書記李延玉任職期間,違規保管低保戶、五保戶存摺,先後私自提取低保補助和五保補助,個人佔有49559.83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臨朐縣東城街道楊家場社區原負責人程繼群利用其協助政府發放糧食補償款的職務便利,支取並挪用縣政府撥付的秋季糧食補償款,用於個人擴建鋼結構大棚和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另外,程繼群還夥同他人騙取社區集體資金私分。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壽光市稻田鎮蔣營村原黨支部書記蔣維興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虛報小麥種植面積,騙取小麥直補款,私分82036元,用於村招待、走訪福利支出44230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昌樂縣寶都街道月亮灣社區原黨總支書記吳玉群利用職務便利,在協助政府從事拆遷安置補償工作中,虛報補償項目冒領拆遷安置補償款,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昌邑市都昌街道雙二村委為曹某某等三戶村民申請危房改造幫扶資金33867元,將其中13000元用於村民危房改造,剩餘20867元被村黨支部書記李世民夥同村會計截留,用於支付村委其他費用,收支情況未入村賬。李世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整治和查處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是全面從嚴治黨、厚植黨的執政基礎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也是全市“作風建設年”活動的重要內容。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嚴格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把壓力和責任傳導到基層;縣鎮黨委要發揮關鍵作用,把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作為巡察、專項整治的重點,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政治保障。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監督執紀職責,嚴肅查處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有關職能部門要增強責任意識、發揮主體作用,針對突出問題加大專項整治力度。要加大問責力度,對責任落實不力導致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多發頻發、對本地本部門存在的突出問題整治不力,以及對問題查處寬鬆軟、對相關責任人追究問責不到位的,嚴肅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