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挪用200余萬,全用到網上買買買
她叫小雯(化名),今年26歲,個子小小的,待人親和。2012年,年僅22歲的她大學畢業後,成功應聘成為了溫州龍灣某公司的出納,公司的流動資金、承兌匯票等都由她保管。
工作一年後,小雯發現,公司在對賬時並不怎麼仔細嚴格,只問她是不是金額對得上,她説對得上,公司也就沒有查賬了。
面對這樣的財物管理漏洞,小花開始心存僥倖了,她想,這些錢放在身邊不用白不用,何不拿出來買些化粧品、衣服,“反正等我賺到錢就能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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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小雯開始一點點挪用公司資金,從最初一次挪用的幾千,到後來的幾萬,甚至十幾萬。
小雯越陷越深,僅2016年一年,她就挪用公款約89萬元。“有時候,公司的會計會問起,我就藉口説是老闆用了。”小雯説。
4年間,小花共計挪用公款200余多萬,直到今年3月初東窗事發,卡裏只剩下20多萬。
3月31日,眼看無法足額歸還被侵佔的公款,小雯投案自首。
瘋狂購物只為過癮,最滿足於收到快遞時
這些錢,小雯到底用在了哪?民警在對她家進行搜尋時,發現了驚人地一幕:
現場的口紅就有近千隻,還有各種香水、衣服、手提包等物品。
這麼多口紅、香水她幾乎都沒用過,就一小部分頂多用過一兩次,或塗抹在手背上試用,香水連盒子都還未拆開,滿櫃子的衣服,也都是全新帶標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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