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沭農婦陳某,在回家的途中見路邊有一箱飲料,便順手搬回了家。雖然飲料只值幾十塊錢,但陳某為自己的行為換來了拘留5天的代價。
5月12日9時,臨沭縣巡警大隊接到群眾報警稱,其放在超市門口的一箱飲料被偷了。值班民警迅速出警,到達現場了解,李某去超市買完菜出來,發現放在超市門口電動車筐裏的一箱飲料被人偷了。辦案民警經過走訪和調取周邊監控,很快就鎖定了陳某。當天中午,在陳某家中將其抓獲。
經詢問,陳某對自己盜竊飲料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5月12日,陳某路過某超市,見門口的電動車上有一箱飲料,就想搬回家喝,隨即就將飲料搬到電動車上帶回了家。
目前,陳某被臨沭警方處以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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