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夾倉邊防派出所四小時破獲盜竊車內物品案

2017-04-25 09:40:01 來源:大眾網 作者:趙洪芝 李軍陽 責任編輯:王浩 字號:T|T
摘要】4月24日,日照支隊夾倉邊防派出所經縝密偵查,僅用四小時就破獲一起盜竊車內物品案,強力震懾了違法犯罪行為,確保了轄區治安秩序的穩定。

  4月24日,日照支隊夾倉邊防派出所經縝密偵查,僅用四小時就破獲一起盜竊車內物品案,強力震懾了違法犯罪行為,確保了轄區治安秩序的穩定。

  4月24日11時許,奎山街道夾倉一村尹某報警稱其停在夾倉碼頭某處的汽車內物品盜竊。接警後,民警迅速趕往現場,在固定現場證據的同時,迅速開展對此案偵破工作。因事發區域偏僻,線索極少,民警擴大走訪摸排區域。

  在事發區域五百米外民警發現一處監控探頭,經調取監控錄影後發現一騎摩托車男子有作案嫌疑。為早日破案,民警帶著列印出的嫌疑人視頻截圖四處奔走,通過走訪轄區群眾進行摸排的方式獲取了重要線索:此人以前出現過但並無人認識。

  對摸排到的此線索民警進行了匯總分析,推測該男子存在重復作案的可能,民警遂決定採取巡邏與視頻監控巡查的方式開展案件偵破工作。當日15時許,民警在轄區巡邏中發現一名騎摩托車男子在轄區四處張望,形跡可疑,通過對衣著、車輛及外貌特徵的比對,民警確定該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便立即將其予以控制後口頭傳喚至派出所進行調查。

  經查,違法嫌疑人劉某國于當日上午從其家中騎摩托車到奎山找活幹,發現身上沒錢加油,就想在附近弄點小錢,發現在地點偏僻的夾倉碼頭的停有一輛轎車,在環顧左右沒有發現人後砸碎車窗玻璃實施盜竊,偷得若干錢財物品後揚長而去。嘗到甜頭的劉某在酒足飯飽後想繼續作案,沒想到在尋找目標時就被發現,逮個正著。

  經詢問,劉某對其盜竊車內物品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民警依法給予劉某國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至此,此案在案發後四個小時成功告破,將嫌疑人成功抓獲,並將涉案摩托車進行扣押。

  目前,劉某已被送拘留執行。(記者 趙洪芝 通訊員李軍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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