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婦趙某和女子孫某是同村的莊鄰,但雙方卻互相看不順眼,見面就吵。2016年5月,孫某路遇趙某,朝趙某吐了一口唾沫,隨後對罵起來。趙某不忍受氣,竟抄起家裏的水果刀,刺向孫某胸部和大腿致其重傷。
趙某,是臨沭縣農民,時常因瑣事與莊鄰發生矛盾。因和孫某互相看不順眼,經常發生爭吵。2016年5月13日晚上7點多,趙某吃過晚飯出去串門,就在門口遇到了孫某。二人見面就冷眼相對,孫某朝趙某臉上吐了一口唾沫,趙某勃然大怒,扯住孫某罵了起來。孫某不甘示弱,一腳踹在趙某家大門上。趙某被激怒失去了理智,轉身回到家中,抄起桌上的水果刀,就朝孫某大腿扎去,隨後又向其胸部捅了一刀。
民警接到報案後趕到現場,將涉嫌故意傷害的趙某帶回調查,經法醫鑒定構成重傷。由於趙某當時正哺乳不滿1歲的幼兒,直到今年4月16日,趙某被警方執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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