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買手機不用還貸款?5名大學生被騙近10萬

2017-03-17 13:47:20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三人到學校裏打廣告宣稱,可以為大學生貸款購買電子産品且無需償還貸款,騙取大學生的信任後,由大學生以其學生身份從網站貸款購買手機及電腦,將貸款所得手機、電腦變賣。李滄法院認為,被告人趙某某、祝某某、曾美鳳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構成詐騙罪。

  半島全媒體記者 孫桂東

  三人到學校裏打廣告宣稱,可以為大學生貸款購買電子産品且無需償還貸款,騙取大學生的信任後,由大學生以其學生身份從網站貸款購買手機及電腦,將貸款所得手機、電腦變賣。通過這種方式,三人共詐騙5名大學生共計近10萬。

  李滄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4月至5月,被告人祝某某與被告人趙某某、被告人曾某某共謀騙取錢財。三人在李滄區某學院校園內,稱有能力為大學生貸款購買電子産品且無需償還貸款,騙取大學生的信任,由大學生以其學生身份從網站貸款購買手機及電腦,將貸款所得手機、電腦交給趙中彪、祝丁軍等人,並承諾給大學生部分現金或手機作為好處。後趙中彪、祝丁軍、曾美鳳將騙得的手機、電腦變賣,未能按期償還貸款,贓款揮霍。

  通過這種方式,三人共計詐騙了5名大學生近10萬元。2016年3月10日,被告人趙某某被民警抓獲。同年3月17日,被告人祝某某被民警抓獲。同年3月23日,被告人曾某某被民警抓獲。

  李滄法院認為,被告人趙某某、祝某某、曾美鳳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構成詐騙罪。被告人趙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五千元。被告人祝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五千元。不得假釋。被告人曾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熱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