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份,全市對安全生産違法行為立案處罰127起。其中,壽光市35起,濱海區30起,高密市29起,諸城市11起,安丘市6起,寒亭區5起,濰城區4起,青州市3起,昌樂縣2起,坊子區、高新區各1起,共處罰款246.804萬元。典型違法案件有:
高密市吉濤木業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組織職業健康檢查,安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9.8萬元罰款;臨朐縣吉隆源加油站拒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其行政執法人員的安全監管監察指令,安監部門給予警告,並處2萬元罰款;寒亭區濰坊金河新時代食品有限公司高壓電工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安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1.9萬元罰款;坊子區濰坊凱力橡膠有限公司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安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1.2萬元罰款;青州市正泰富邦新型建築材料有限公司未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安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1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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