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知情人士處獲悉,國家發改委起草的《關於加強配氣價格監管推進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改革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將於近期發佈,非居民用氣價格逐步放開箭在弦上。
分析人士指出,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旨在解決天然氣市場化改革“最後一公里”的難題,對天然氣産業鏈終端進行規範。其中,對地方燃氣公司稅後6%收益率的規定,將對天然氣下游終端市場的利益進行重新分割。
開啟天然氣降價模式
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提出,地方價格主管部門要核定獨立的配氣價格,制定區別用戶類別的配氣價格。配氣價格按照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制定,准許收益率原則上不超過有效資産稅後收益率6%。
同時,發改委鼓勵具備條件的地區,放開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不再制定具體價格;暫不具備條件全面放開地區,可率先放開大型用戶用氣價格,建立非居民用氣購銷價格聯動調整機制,鼓勵大型用戶自主選擇氣源,推動配氣與銷售業務分離。並要求各地制定配氣價格管理和定價成本監審規則。
業內人士透露,上述“6%的收益率”是否包含接駁費還不得而知。如果不含接駁費,則對燃氣公司利潤影響不大;如果包含接駁費,則意味著燃氣公司的利潤將有較大幅度縮水。
一位大宗商品研究員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對於華潤燃氣、北京燃氣、港華燃氣、陜西燃氣、長春燃氣、貴州燃氣等燃氣行業老牌公司來説,如果按“6%的收益率”規定,氣價水準會有較大的下調,企業利益可能縮水。對於新進入燃氣行業的民營企業而言,“6%的收益率”規定,則將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企業收益,從而降低行業進入門檻。
利好下游終端市場
分析人士表示,放開非居民用氣價格的趨勢明確。未來的天然氣市場,特別是非居民用管道氣市場,上游和下游用戶可以實現直接交易。這將直接降低天然氣價格,繼而拉動下游終端市場需求。
氣價偏高是我國一些天然氣後續市場如天然氣發電等發展滯後的重要原因。只有降低發電用氣價格,才能降低燃氣發電電價。業內人士認為,加快天然氣價改步伐的同時,應努力促進大規模發電用戶與上游生産廠家的直接對接交易,實現廠家直供是天然氣發電行業走出“窘境”的關鍵。
出於環保考慮,天然氣發電是天然氣下游消費最具潛力的板塊,氣代煤是大勢所趨。《天然氣發展“十三五”規劃》明確提出,下一步要大力發展天然氣發電産業,到2020年天然氣發電裝機規模達到1.1億千瓦以上,佔發電總裝機比例超過5%。《關於加快推進天然氣利用的意見(徵求意見稿)》則提出,到2020年天然氣發電總裝機規模達到1.5億千瓦,天然氣發電用氣約1000億立方米。據測算,“十三五”期間,天然氣發電新增裝機容量將達到0.4億至0.8億千瓦,增幅在57%至114%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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