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淄博曝光14批次不合格食品 多批蔬菜産品檢出農藥殘留
近日,淄博食藥監局發佈了一批食品抽檢資訊,對餐飲環節豆製品、調味品、肉製品等食品進行抽樣檢查,其中不合格樣品14批次。多批蔬菜檢測出農藥殘留。另外,金晶學校食堂抽檢的1批次醬油不合格。
此次抽檢的不合格食品的不合格項目分別是:
(一)在周村利民果蔬店抽檢的一批次粉條,鋁檢出值為238mg,標準規定為≤200mg。
(二)在周村和平超市和平路黃甲渡口分店抽檢的一批次綠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檢出值為0.55m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三)在淄博康喜肉製品銷售有限公司周村和平店抽檢的一批次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檢出值為0.17m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四)在淄博康喜肉製品銷售有限公司周村和平店抽檢的一批次芹菜,氧樂果檢出值為2.66mg,標準規定為≤0.02mg。
(五)在淄博康喜肉製品銷售有限公司周村和平店抽檢的一批次小白菜,氧樂果檢出值為5.68mg,標準規定為≤0.02mg。
(六)在周村瑞華菜店抽檢的一批次黃瓜,氧樂果檢出值為0.46mg,標準規定為≤0.02mg。
(七)在周村和平超市和平路黃甲渡口分店抽檢的一批次小油菜,氧樂果檢出值為0.19mg,標準規定為≤0.02mg。
(八)在淄博銀座商城有限責任公司周村購物廣場抽檢的一批次五香蠶蛹,1.該樣品標簽中“其營養成份優於牛肉等肉類”未按照GB 7718-2011中3.3的要求標示(標示貶低其他食品的內容);2.該樣品標簽中“含有人體所必需的多種氨基酸”未按照GB 7718-2011中4.1.4.1的要求標示所強調成分在成品中的含量。
(九)在淄博銀座商城有限責任公司周村購物廣場抽檢的一批次九制雪梅,該樣品標簽中“黑糖”未按照GB 7718-2011中3.4的要求標示(使用使消費者誤解的文字介紹食品)。
(十)在博山八陡金富源大酒店抽檢的1批次海米中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項目檢出值為0.0387,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十一)在博山八陡天盛源大酒店抽檢的1批次銀耳中二氧化硫項目檢出值為0.75g,標準規定為≤0.05g。
(十二)在博山八陡天盛源大酒店抽檢的1批次粉皮中二氧化硫項目檢出值為0.035g,標準規定為不得添加。
(十三)在金晶學校食堂抽檢的1批次醬油中氨基酸態氮(以N計)項目檢出值為0.11g/100mL,標準規定為≥0.40g/100mL;全氮(以N計)項目檢出值為0.228g/100mL,標準規定為≥0.70g/100mL。
(十四)在山東宏馬工程機械有限公司食堂抽檢的1批次醬牛肉中克倫特羅項目檢出值為4.4μ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